欢迎光临海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登录个人中心 无障碍阅读 长者版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新闻中心 网上办事 政民互动 走进海原
县政府常务会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县政府常务会议

张鹏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

索引号 640522001/2023-00606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1-17 17:12:4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政府办 责任部门 海原县政府办

   2023年11月16日,张鹏同志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学习《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部署有关工作。

会议指出,《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38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正,于2023101日正式施行,修改后的《条例》,共749条,涉及市容环卫责任、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监督管理等多个方面,为进一步提升一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夯实基层行政执法提供了基本遵循。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条例》要求,明确责任、聚焦重点、强化督查,持之以恒加强管理,强化宣传引导,做到执法与监管并重,不断提高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加快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新城镇。

会议要求,

一要深化认识提站位。市容环境是构筑城市形象的基石,肩负着净化城市环境、服务城市经济发展、提升城市综合功能的重要使命,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基础。全县上下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指示要求,自觉肩负起高质量管理城市的使命担当,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要求,深入分析城市市容环境整治面临的突出问题,以“等不起”的紧迫感、“坐不住”的责任感、“慢不得”的危机感,真抓实干,努力擦亮城市窗口,展示城市良好形象。

二要强化宣传增氛围。住建、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切实抓好《条例》学习宣传,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把宣传贯彻与创城工作结合起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形成良好氛围,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打下坚实基础。要抓好机关干部和群众的学习教育,把握核心要义、吃透《条例》精神,深入领会实质,努力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知《条例》、懂《条例》、守《条例》,不断提升在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上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要对标找差抓落实。要树立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强化队伍建设,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执法程序规范,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执法,全面整治私搭乱建、占道经营、噪音扰民等乱象,加快补齐短板,美化市容市貌。各乡镇要切实担负起集镇环境卫生管理属地责任,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积极营造干净、整洁、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集镇环境,全面提升集镇品位和形象。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违反《条例》的行为依法处理,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中卫市各部门网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