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1/2022-00171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2-07-28 10:1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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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政府办 |
2022年7月27日,张鹏同志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安排部署有关工作。
会议指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下文简称《固废法》)的出台,对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固废法》,深刻认识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深刻内涵,有力有效推动贯彻落实,全面做好我县固体废物处置利用工作。
会议要求:
一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法制宣传日等活动,进一步宣传普及《固废法》,不断深化干部群众对《固废法》的认识,切实提高贯彻实施的自觉性。同时,要畅通群众参与渠道,加大曝光打击力度,切实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要强化固废综合利用。各相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完善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强化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医疗废物等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监管,依法依规查处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行为,不断提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综合能力。
三要突出农村环境整治。以建设乡村全面振兴示范县为目标,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科学做好村庄规划建设、农村改厕、污水和垃圾处理、村民自治、建章立制等工作,加快推进17个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和七营镇、贾塘乡清洁取暖等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农村品质。
会议审议了《海原县“查隐患 抓整改 严管理 保平安”交通运输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送审稿)》。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