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1/2021-00188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1-07-12 15:35:00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政府办 |
2021年6月25日,许正清县长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强斌,副县长丁芳、张赞军、刘文杰、贾治林、王银军出席会议。海兴开发区副主任杨宝银、县政协副主席屈文彬、人大代表马辉真、政协委员张国芳应邀参加会议。各乡镇(甘盐池种羊场、街道办)、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及6月17日全国、全区、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2021版)专题片,安排部署我县“七一”建党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指出,今年是建党100周年,抓好安全生产,维护大局稳定,具有特殊意义。全县上下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以最坚决的态度抓牢安全生产,严格落实政治要求,科学研判安全形势,深刻汲取湖北十堰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松劲懈怠和侥幸心理,全力抓好各项工作,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会议要求,各乡镇(街道办、种羊场)、各部门(单位)一要群策群力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深入开展化工和矿山、燃气管道、工业园区、危化品运输、道路交通安全等领域安全整治,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重大风险隐患。二要严格安全生产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强化社会面防控,坚决防止发生极端暴力案事件。三要扎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大基础设施安全投入,加强应急和处置能力建设。四要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筑牢安全生产的人民防线。
会议传达学习李克强总理对防灾减灾救灾、防震减灾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第一次全国、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全区煤矿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会议指出,开展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重要的基础性工程。全县上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完善防灾减灾救灾预案体系和各项准备,增强抢险救援能力,提升公众防灾意识,最大程度减轻自然灾害风险和损失。要扎实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面摸清风险底数,深入分析和用好普查资料,夯实全社会防灾减灾基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要求,各乡镇(街道办、种羊场)、各部门(单位)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风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普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系统观念,统筹科学组织,确保普查任务落地落实落细。二要明确任务要求,全面推进全县风险普查各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科学合理组织,强化协调联动,既要做好纵向协同,实现上下联动,又要做好各部门之间的横向协同,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要强化工作调度,县普查办要加强督导检查,严把普查质量,全面宣传发动,注重结果运用,坚决打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这场硬仗,为提升全县自然灾害风险防范水平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依法治国工作,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新时代,为我们做好新时代依法治县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县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担当推进全面依法治县政治责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会议要求,各乡镇(街道办、种羊场)、各部门(单位)要聚焦建设高水平法治目标,统筹抓好全面依法治县各项重点任务。要把牢方向,守住法纪,站稳立场,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坚持人民至上理念,突出精准务实管用,努力实现良法善治。要以坚持严格执法为关键,不断提升公信力、执行力、服务力,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会议审议《海原县2021年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支撑方案(送审稿)》
会议决定:原则通过《海原县2021年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支撑方案(送审稿)》,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经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以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执行。
会议审议《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推选申报方案(送审稿)》
会议决定:原则通过《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推选申报方案(送审稿)》,县乡村振兴局根据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经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以海原县人民政府文件上报。
会议研究购置粮油配送车辆及报废原有车辆事宜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发改局按程序报废海原县粮油应急保障中心1辆轻型厢式货车(车牌号:宁E11271),自行购买配送车辆一辆(庆铃牌五十铃厢式货车,价格约17万元)。
会议要求,县发改局负责,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报废并采购车辆。
会上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