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1/2020-00054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0-04-24 17:38:5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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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政府办 |
2020年4月24日,许正清县长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副县长丁芳、金钟河、罗永珍、孙占宏、张赞军出席会议。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正福、县政协副主席杨常林、人大代表李小梅、政协委员王海霞应邀参加会议。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和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了关于划转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事宜、全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事宜和《海原县纪念海原大地震100周年活动方案(送审稿)》等。
会议指出,扶贫小额信贷是金融扶贫的一项重要手段。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作为一种风险分担机制,在撬动扶贫小额信贷增长、推动脱贫攻坚、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有关政策。充分发挥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作用,助推金融精准扶贫。
会议指出,根治欠薪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工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的专门性法规,是根治欠薪问题、筑牢民生底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举措,为实现根治欠薪目标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和法律保障。
会议要求,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加强《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切实维护好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进一步增强农民工群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要积极开展《条例》学习宣传。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专题学习活动,全面了解《条例》立法背景、立法目的和立法原则,准确把握《条例》总体框架、主要内容、相关要求,深入理解《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之间的内在联系和辩证关系,融汇贯通、学以致用。要积极组织《条例》普法宣传活动,向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广泛宣传《条例》和其他保障工资支付法规政策,发挥拖欠农民工工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促使用人单位自觉履行工资支付法律责任,引导农民工理性维权,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二要深入开展排查整治。聚焦建筑市政、交通运输、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易发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分领域、分行业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进度时限和工作措施,列出清单,挂账销号,逐条逐项推进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三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协调配合,规范工程建设领域用工,依法严肃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广大农民工劳动报酬利益。住建、交通、水务等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加大因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处置力度,确保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会议指出,2020年是海原大地震100周年。通过举办100周年纪念系列活动,深切缅怀在地震中罹难同胞,充分展现百年来海原的沧桑巨变和脱贫攻坚历史性成就,对于激励全县人民自强不息、砥砺奋斗,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奋力谱写新时代海原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