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1/2019-00045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9-02-18 15:30:00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政府办 |
2月16日,许正清县长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童 颢、吴秉凯,副县长丁 芳、金钟河、罗永珍、邢连平、王爱强参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正福、政协副主席米力芳,人大代表李海军、田志鹏,政协委员许海军、马进福应邀参加会议。各相关乡镇(街道办、管委会)、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研究审定了海原县2019年农业农村暨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筹备方案(送审稿)
会议决定:
(一)原则同意扶贫办提交的《关于提请研究海原县2019年农业农村暨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筹备方案(送审稿)的请示》。由童颢、金钟河副县长牵头,扶贫办负责,按照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
(二)由童颢、金钟河副县长牵头,政府办、扶贫办、农业农村局负责,认真做好会议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会议顺利召开。
(三)由财政局负责,就给予此次会议未受表彰乡镇一定财力支持提出意见,报县人民政府研究。
研究审定了海原县2019年脱贫摘帽工作方案(送审稿)
会议指出,2019年是我县脱贫摘帽年,全县上下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区市党委、政府和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把脱贫摘帽作为今年最大的政治任务和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坚定必胜信心,下足绣花功夫,坚决完成1.9万人减贫任务,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摘帽目标。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扶贫办提交的《关于提请研究海原县2019年脱贫摘帽工作方案(送审稿)的请示》。由扶贫办负责,按照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
研究审定了海原县2019年危房改造助推脱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送审稿)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住建局提交的《关于提请研究海原县2019年危房改造助推脱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送审稿)的请示》。由住建局负责,按照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
研究审定了海原县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助推脱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送审稿)
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县在农村人饮、水利建设方面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全县群众生活用水和农业生产用水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但重建轻管、运行管理不完善,部分工程标准不高、供水不正常等问题仍然突出,影响全县脱贫摘帽。水务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薄弱环节,强化措施,真抓实干,切实做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工作成效精准,要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提升工程管理水平,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稳定运行、群众饮水安全可靠。
会议决定:
(一)原则同意水务局提交的《关于提请研究海原县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助推脱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送审稿)的请示》。由水务局负责,按照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
(二)由邢连平副县长牵头,水务局负责,筹备召开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会议,对2019年工作任务再细化、再安排、再部署。
研究审定了海原县2019年交通运输助推脱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送审稿)
会议决定:
(一)原则同意交通局提交的《关于提请研究海原县2019年交通运输助推脱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送审稿)的请示》。由交通局负责,按照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
(二)由王爱强副县长牵头,交通局负责,尽快组织对各非贫困村农村公路情况进行调研,将调研需要实施农村公路项目纳入2019年任务予以实施。
研究审定了海原县2019年就业创业助推脱贫行动实施方案(送审稿)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人社局(就创局)提交的《关于提请研究海原县2019年就业创业助推脱贫行动实施方案(送审稿)的请示》。由人社局(就创局)负责,按照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
研究审定了海原县2019年扶贫车间促就业助推脱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送审稿)
会议决定:
(一)原则同意工信和商务局提交的《关于提请研究海原县2019年扶贫车间促就业助推脱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送审稿)的请示》。由工信和商务局负责,按照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
(二)由童颢副县长牵头,工信和商务局负责,在引进招商引资企业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扶贫车间”建设范围,结合我县产业发展现状,支持引导县内企业、专业合作社利用自有生产场地建设“扶贫车间”,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吸纳贫困家庭劳动者就业。
(三)由西安镇、李旺镇负责,尽快协助企业组织招工,确保薛套村、新源村“扶贫车间”尽早投产运营。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