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1/2022-00172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2-08-26 16:00:00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政府办 |
8月26日,中卫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8·25”海原县突发疫情处置情况。
2022年8月25日14时,接吴忠市红寺堡区高速公路天湖服务区通报,一份7:1混检样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经追踪检测混管涉及7名人员,确认谭某某为阳性人员。经流调追踪,谭某某为8月24日中卫市海原县报告无症状感染者张某某自区外入宁同行人员。8月25日20时,该患者已闭环转运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经自治区诊疗专家组诊断,谭某某为区外输入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针对本次情况,海原县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迅速进行管控。组织公安、卫健、疾控等部门对初步摸排的海原县8名密接全部转入集中隔离场所(向银川市协查推送1人,固原市彭阳县推送1人),55名次密接全部转居家隔离管控,划定7个临时管控区(七营镇五营村、七营镇五营村工地、七营镇张堡村8组、9组、三河镇341、344国道交叉路口、三河镇岔路口海原饭店、三河镇秀山加油站、三河镇辽坡村5队、9队),按乡镇为单位,由4名县级领导蹲点包抓,管控区内所有人员禁止出入。同时,持续做好8·24突发疫情后续处置工作,由县领导包抓临时管控区域和密接、次密接人员,目前,已完成第二轮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二是快速核酸检测。组织35个采样组70名采样人员,对涉疫的7个风险区域人员进行核酸采样,1164人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同时,组织专业人员对临时管控区环境和物品进行集中消杀。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及时发布病例核酸检测阳性公告,回应群众关切,积极疏导群众情绪,多方联动强化舆情监测,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下一步,中卫市、海原县将严格落实密接、次密接、风险人员分类管控措施,做好临时封控人员服务保障工作。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希望广大市民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青海、西藏等重点地区入宁人员,应主动报告,依法接受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及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相关情况,共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