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发〔2022〕1号)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统领,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按照“五保五提升”工作定位,突出年度性任务、针对性举措、实效性导向,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加快实施“四大提升行动”,加快发展农业“五个重点产业”,加快推进“四权”改革,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实现农业增加值增长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以及“两个高于”的目标,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及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
1.稳定粮食面积和产量。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制定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办法,将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市、县(区),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情况“回头看”,推进粮食安全产业带建设,严格落实粮食生产功能区种粮属性。加大政策支持,恢复增加春小麦面积,示范推广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提高土地复种指数和产出率。完善产粮大县政策支持体系,在财政预算内投资、自治区统筹的土地出让收益使用、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等方面给予倾斜。严格落实种粮农民补贴政策,开展面向种粮农民的多环节社会化服务,提高并落实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在引黄灌区每年建设小麦、稻谷储备生产基地各10万亩,发挥好稳预期、促增产、提收入的作用。坚持节约优先,深入开展节粮行动。
2.做好“菜篮子”等重要农产品供应。压紧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培育重要农产品多元市场经营主体,提升收储调控能力。改造提升政府储备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持合理储备规模,强化应急和节日期间市场调控。科学布局区域性农产品应急保供基地,优化肉蛋奶、果菜渔生产布局,稳定基础产能,防止生产大起大落。抢抓北菜南运基地建设机遇,发挥夏季冷凉优势,面向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经济带和京津冀都市圈消费市场建设绿色蔬菜直供基地,打造一批专业乡、专业村。扩大中南部地区牛羊肉生产,提升利通区、灵武市、平罗县、沙坡头区等养殖集中区奶业发展水平。稳定水产养殖面积,实施提质增效工程。
三、强化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夯实现代农业基础
3.落实“长牙齿”耕地保护硬措施。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自治区与各地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足额逐级分解下达带位置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考核指标,实行刚性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统筹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严格耕地用途管制,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落实“进出平衡”,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依法依规督促已种植非粮食作物的逐步恢复粮食生产。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完善补充耕地立项、实施、验收、管护全程监管机制,确保补充耕地产能与所占耕地相当。深入推进土地权、山林权改革,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不与粮争地。加大耕地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
4.实施高效节水农业“三个百万亩”工程。坚持“四水四定”原则,加强引、扬黄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统筹供水、调水、蓄水、节水,实施水源保障工程,开工建设抗旱调蓄水库(池)11座,同步规划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与高效节水灌溉,提升灌溉智能化控制水平。围绕实现“三个一百万亩”目标(北部引黄灌区重点实施“黄河水+蓄水池+滴灌〔喷灌〕”、“机井+滴灌〔喷灌〕”工程,发展深度节水农业100万亩;中部干旱带重点实施“黄河水+蓄水池+滴灌”工程,大力推广“马儿庄模式”,推动灌溉自动化、管理智能化、服务便捷化,发展高效节水农业100万亩;南部山区重点实施“黄河水+调蓄水池+滴灌”、“水库水+高位蓄水池+滴灌”、“机井+滴灌〔喷灌〕”工程,发展高效补灌农业100万亩),建设高效节水农业43万亩。深入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改善灌排面积200万亩以上。采取工程、农艺等措施分类改造盐碱地,加大耐盐碱植物选育,推进耕作方式创新。2022年新建高标准农田95万亩,实现高标准农田全部上图入库并衔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65。
5.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全面开展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收集鉴定评价,推进种质资源库建设,建立生物活体、遗传基因和大数据相结合的现代种质资源保护体系。继续实施农业育种专项,稳定财政专项投入,攻克选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水稻、小麦、枸杞、酿酒葡萄、瓜菜、奶牛、肉牛、滩羊、渔业、林果等地方特色突破性新品种(系),落实好企业在品种研发方面的支持鼓励政策。强化国家种业基地建设,建设青铜峡市国家杂交玉米制种大县,提升平罗县蔬菜、盐池县杂粮杂豆、西吉县马铃薯国家级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建设质量。按照“十一个一”工作机制,推进12个自治区农业特色产业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快推进中国(宁夏)良种牛繁育中心建设。提升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水平。
6.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实施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科技支撑行动,聚焦耕地质量、农产品加工、农业绿色投入品、智慧农业等关键领域,集中攻关关键核心技术,转化一批示范带动性强、绿色发展的农业科技成果。支持科技型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农业科技创新联合体。推进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省部联动项目。开展涉农科研项目“揭榜挂帅”、“赛马制”组织管理改革。在宁夏大学、宁夏农科院开展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继续推进自治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推进中国枸杞研究院平台建设发展。强化县域农业科技服务综合集成能力建设,推行“互联网+农业科技服务”模式,畅通农技推广服务“最后一公里”。制定完善农技推广和农民培训政策措施。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大力推广作物品种、栽培技术和农机装备集成配套作业模式,加快农机农艺融合。加大枸杞、酿酒葡萄采收、蔬菜种收、玉米大豆复合种植、马铃薯收获、柠条平茬、畜禽粪污处理等农机装备研发推广。加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力度,扩大粮食和特色产业发展亟需机具补贴范围,优化补贴流程。
7.大力发展设施农业。从2022年起每年新建日光温室和大中拱棚2万亩,优化区域布局和品种布局,建设引黄灌区茄果类蔬菜、中部干旱带西甜瓜和南部山区叶类蔬菜优势区。扩大优势品种种植规模,大力推广设施农业新装备新技术,提升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推进绿色标准化生产,强化四季稳定生产和均衡上市能力。鼓励发展工厂化集约养殖、立体生态综合种养等新型养殖设施。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基础上,鼓励利用可开发的空闲地、废弃地发展设施农业。
8.有效防范农业重大灾害。强化农业农村、水利、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快补齐农业防灾减灾骨干工程短板,提升抗旱、防汛、防病、防虫、防冻、防冰雹等应急处置能力。在中南部地区布局建设一批应急水利设施,提升旱情发生时丰欠补给、跨区调度、渠库互补供水能力。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属地责任,配齐配强专业人员,实行定责定岗定人。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指定通道、动物检疫申报点、运输车辆清洗消毒中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等建设。以种畜禽场为重点,建设一批国家级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和无疫小区。落实非洲猪瘟、草地贪夜蛾等重大动植物疫病分区防控措施。在规模养殖场全面推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加大对养殖场(户)动物传染性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控知识普及宣传力度。
四、深入推进“四大提升行动”,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9.深入实施百万移民致富提升行动。完善包抓机制,坚持“六个到村”,扎实推进“9+1”专项提升任务,力争将自治区领导和5个市党政主要领导包抓的29个村打造为乡村振兴示范村。优化整合移民安置区现有产业园、种养基地、帮扶车间,加大移民安置区实用人才和劳务经纪人培育,在有条件的移民安置区新建就业创业车间和农产品加工厂,吸纳移民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对就业条件困难、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村民,通过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优先安置“零就业”家庭成员和残疾人。完善涉农重大项目带动农民工就业机制,在以工代赈项目中,严格按照不低于中央资金15%的比例发放劳务报酬,优先吸纳移民群众、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其他低收入人口就业。加大对西夏区、永宁县、沙坡头区、中宁县等移民工作重点县和自主迁徙居民聚居地区政策支持。坚持寓治理于服务、以服务促治理,推动移民更好融入。扎实推进红寺堡区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区建设。
10.深入实施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因地制宜发展县域内比较优势明显、市场前景广阔、带动农民增收能力强、就业容量大的产业,培育一批专业合作社、家庭农(林)场、种养大户、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引领带动农户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开展适合农民就业的技能培训和新职业新业态培训,加大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强化就业信息、岗前培训、维权保障等服务,实现定点培训与定向输出精准对接。培育发展农村家政服务、寄递物流、养老托育等生活性服务业。引导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享受现有“双创”政策,支持创办投资小、见效快、风险低的“夜市经济”等小规模实体。发挥宁夏农民收入监测预警平台作用,加强收入监测调度。
11.深入实施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实施好基础教育质量提升“五大工程”,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统筹实施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与能力提升计划等项目,加大新建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持续改善乡村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办好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提升“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水平,采取委托托管、线上结对、联动教研等方式,推动城乡集团化办学全覆盖,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继续加大教师招聘力度,优先满足基层镇村教师补充需求。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统筹调配城乡教师资源,扩大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规模。完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与职称评聘相挂钩,交流轮岗时间一般不少于3年。
12.深入实施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实施“十大工程”,加强乡镇卫生院专业科室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力争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家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1个村卫生室达到国家标准,打造一批县域医疗分中心。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发挥国家和自治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作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定向招聘、特岗计划等加大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支持二级及以上医院在职或退休医师到乡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做好农村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广泛普及卫生健康知识,引导农民群众树立健康生活理念。实施体育“康乐角”建设工程,推动全民健身设施均衡协调发展。
五、培强做优特色优势产业,推进农业高质高效发展
13.推进产业园区化融合化发展。聚焦枸杞、葡萄酒、奶产业、肉牛和滩羊、绿色食品等产业,围绕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进全产业链构建,加快建设国家农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中国高端奶之乡、全国优质牛羊肉生产基地。推进科技研发、加工物流、营销服务等市场主体向园区集中,促进资本、科技、人才、金融等要素向优势区域集聚。围绕产业融合发展、精深加工、转型升级所需机械装备、贮运设施、包装资材等,推进延链补链强链,培育全产业链竞争新动能新业态。保障落实和规范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提高土地利用水平。优化整合现有农业产业园、融合园、加工园、科技园,改造提升贺兰县农产品加工园、惠农区绿色农产品加工科技园、利通区乳制品加工园、原州区农产品加工园、中宁县枸杞加工园等,打造现代农业产业园。鼓励地方使用农业产业园、产业集群、产业强镇等项目资金,统筹用于全产业链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2022年枸杞、葡萄酒、奶产业、肉牛和滩羊全产业链产值分别增长8%、10%、14%、10%和7%以上。
14.大力提升农产品加工业水平。打造绿色食品加工优势区,推进枸杞、葡萄酒、乳制品、牛羊肉、水产品等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提档升级,加快绿色食品产业向价值链高端迈进。加大招商引资,培强做大产业化龙头企业,力争一个产业有一家行业领军企业引领发展。抓好蒙牛4500吨高端乳制品、沃福百瑞2万吨枸杞深加工、融侨丰霖(宁夏)10万头肉牛屠宰加工等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牵头、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跟进、广大小农户参与,在银川市、贺兰县、永宁县、利通区、沙坡头区、原州区等改造布局一批中央厨房、主食加工、生鲜电商、冷链宅配、果蔬加工等业态。支持有条件的村发展乡村作坊、家庭工场。2022年底实现营业收入超亿元绿色食品加工企业达到70家以上,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1%以上。
15.推行新“三品一标”良好农业生产。全面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良好农业生产和认证规范,加快建立特色优势农产品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到2022年底,建立高质量标准体系3项,培育绿色优质农产品50个以上,农产品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标准“领跑者”,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创建一批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示范县。总结推广盐池县滩羊、海原县肉牛标准化养殖示范创建做法,选择部分县(区)、基地扩大示范创建试点。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规范农产品分等分级,构建农产品品质核心和评价指标体系。基本建成国家枸杞、葡萄酒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立农业品牌目录管理制度。实行区域公用品牌授权使用、动态管理。加大品牌推广和产品宣介,继续开展“宁夏品质中国行”系列展销活动,办好第五届枸杞产业博览会、第二届中国 (宁夏) 国际葡萄酒文化旅游博览会,推进国家葡萄及葡萄酒产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支持企业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加大宁夏特色农产品外销窗口建设。开展宁夏牛奶等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扩大宁夏枸杞、贺兰山东麓葡萄酒、盐池滩羊、六盘山牛肉、六盘山冷凉蔬菜等区域公用品牌影响力和市场认可度。
16.大力培育现代农业经营服务主体。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带动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数字装备技术应用,引领发展现代农业。制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标准化体系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地方标准。继续开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示范社(场)创建,对带动小农户发展成效明显的给予政策倾斜支持。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化服务平台,实现资源共享,提升各类主体现代化水平。扎实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大力推广托管、半托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创新生产方式,扩大作业规模,推动服务领域由粮食作物向经济作物、畜牧业等延伸。深化社企对接、社院对接,积极与中科院、中国农科院、中化农业等国内顶尖院企合作,引进先进设施设备开展试验示范,建设一批全产业链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新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40个,到2025年实现乡镇全覆盖。
17.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发掘农业多种功能,彰显乡村多元价值,走产加销贯通、农文旅融合的现代乡村产业发展路子。实施乡村休闲旅游提升计划,以设施农业、枸杞园、葡萄园、稻渔种养基地为依托,发展田园观光、农耕体验、文化休闲、科普教育、健康养生等产业融合业态。依托贺兰山东麓葡萄文化长廊、镇北堡西部影视城和西夏王陵等资源,大力发展酒庄休闲度假、葡萄酒文化体验、会展会议、影视基地等文旅产业,打造贺兰山东麓乡村旅游经典线路。利用中南部地区森林梯田、风土民俗等自然人文优势,发展乡村休闲体验游。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农房、土地等依法依规直接经营或参与经营乡村民宿、发展农家乐,打造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推出一批乡村旅游精品线路。积极创建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和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将符合要求的乡村休闲旅游项目纳入科普基地和中小学劳动实践基地。
18.推进智慧农业建设。加快农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推动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智慧气象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深度融合,实现智能感知、智能预警、专家在线指导。推进北斗智能终端在农业生产领域应用,加强对农业生产墒情、苗情、灾情和气象预测预报。选择发展基础较好的产业园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产品加工企业,建设天空地一体化智慧农场和数字农业园区,建设重点产区农业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提升农业数字化、信息化水平。
19.加快农业绿色发展。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技术,扩大有机肥替减化肥。发挥基层供销社扎根农村优势,在青铜峡市等全面实施测土配方施肥与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综合联动试点。推行绿色饲料生产与健康养殖,引入畜禽粪污处置龙头企业,基本实现集中养殖区、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在原州区开展秸秆饲料化与提升地力示范创建。全面推广使用达标地膜,鼓励农户回收农膜、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大力推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开展农村地区碳汇交易。2022年,全区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用残膜回收率达到87%以上,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89%、90%以上。
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20.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政策强度和工作力度不松劲,确保不发生整乡整镇规模性返贫致贫。健全控辍保学常态工作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有效防范因灾因病因疫返贫致贫风险,及时落实产业、就业、教育、金融、健康和社会保障等帮扶措施,开展定期核查,确保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及时将唯一住房是危窑危房和不抗震房农户纳入低收入群体予以住房保障,实现农村危窑危房动态清零、抗震宜居农房愿改尽改。巩固提升农村人饮安全水平。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明晰产权主体和管护责任,探索多样化运营收益模式。
21.完善“四查四补”常态化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建立健全监测、帮扶、责任、考核机制,常态化、精细化开展查损补失、查漏补缺、查短补齐、查弱补强。紧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简化工作流程,即申即定。加强行业部门监测预警。对“急难特困”监测对象可先帮扶后纳入。对监测对象、退出标准、动态清零等开展定期调度和常态化暗访。依托宁夏大学、宁夏社科院等组建自治区巩固脱贫成果评估队伍,常态化开展后评估。
22.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力度。配套完善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政策措施,谋划实施一批补短板促发展项目。实现银行机构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乡镇一级全覆盖,确保重点帮扶县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高于本机构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城乡建设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使用,每年每县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600亩。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帮扶村选派科技特派团(员),实行一对一产业技术顾问帮扶。教师、医生定向培养计划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
23.深化新阶段闽宁协作和定点帮扶。大力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紧盯“一区一镇十园百村万企”目标,优化“9+1”县(区)结对关系,推动闽宁协作由政府主导向发挥市场主体转变、由单向援助向双向互动转变、由扶贫协作向全面合作转变。办好第26次闽宁协作联席会议,把闽宁镇打造成东西部协作乡村振兴示范镇。持续做好中央及自治区单位定点帮扶工作,建立定期协商机制。发挥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作用,促进消费帮扶。
七、坚持为农民而建,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
24.把握乡村建设时度效。制定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方案,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自下而上、农民参与。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严格按照聚集提升、城郊融合、整治改善、特色保护、搬迁撤并村庄分类,立足村庄现有基础开展乡村建设,把重点放在改善村庄整体环境、提高设施水平、增强公共服务上,不搞大拆大建,不搞超越发展阶段大融资、大开发、大建设,杜绝盲目撤并村庄,防止造成浪费,防范村级债务风险。完善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结合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在平罗县开展村庄分类规划建设试点。全面推进12个续建和8个新建重点小城镇、50个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10个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建设。
25.开展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推进剩余常住人口20户以上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通硬化路。加快推进“互联网+城乡供水”示范区建设。深入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完成原州区、西吉县、彭阳县137公里电网改造。充分利用农房、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农村光伏、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产业,积极争取国家“千乡万村驭风沐光”政策,扩大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实施。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实施农村清洁能源暖气房计划。加快农村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实现千兆光纤网络行政村全覆盖,推动5G网络向农村公共场所延伸。以县域为单位组织编制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清单。
26.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扎实推进户厕改造,根据山川不同条件选择不同模式。相对集中的村庄,建设完整下水道式厕所;居住分散的村庄,大力推广节水防冻型改厕技术,粪污就地消纳、资源化利用。落实改厕全过程质量监管,常态化开展问题排查整改,切实解决用不了、不好用的问题。2022年完成3万户改厕任务。鼓励采用小型化、生态化治理模式,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综合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推行农村生活垃圾“两次六分、四级联动”分类治理模式。持续开展村庄清洁提升行动,建立健全一体化“建、运、管”机制。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示范县、乡、村创建,总结推广平罗县、隆德县做法,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示范创建向贺兰县、利通区等扩大。
27.建立“一村一年一事”行动常态化机制。制定深入开展乡村振兴“一村一年一事”行动指导意见,坚持自下而上、村民主体、村级主办、各级协办,健全完善事项议定、资金统筹、五级联动、清单管理、编号建档、长效规划六项机制。落实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优化审批流程,合理确定施工资质要求,对资金投入较小的项目交由村级自主实施,政府做好技术指导和政策支持,防止大包大揽。指导村级制定办事计划,总结推广村民自治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参与乡村建设项目的有效做法。
28.构建县域商业体系。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整合交通、商贸、供销、邮政等资源,加快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体系,建设一批“多站合一”的乡村客货邮商综合服务站、“一点多能”的村级综合服务站点。开展汽车下乡和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促进家电家具家装等消费。加快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鼓励运用直播带货模式销售农产品,推动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对接关系。支持新型经营主体新建、改扩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加强乡镇农贸市场和商贸中心建设。加快推进“数字供销”示范区建设。
29.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组织实施贺兰山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重大生态工程,持续开展国土绿化,推进科学绿化示范区建设、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部干旱带压砂地有序退出等重点任务落实,完成营造林150万亩,治理荒漠化土地90万亩,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等水土保持工程60项。持续抓好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落实,发挥好县乡河(湖)长、林长效用。落实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制定推进乡村生态振兴的实施意见。
八、突出实效加强乡村治理,建设文明和谐乡村
30.开展整省域乡村治理示范创建。落实示范创建三年行动计划,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明确乡镇重大决策、土地利用、乡村建设规划等基层群众参与权、建议权的具体操作形式。深入推进乡村治理示范县、乡、村创建,优化乡镇政务服务资源,新培育打造乡村治理中心40个,推广职能联动、一门办理等做法,推进治理服务功能下沉到村,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在西夏区镇北堡镇、贺兰县洪广镇、大武口区星海镇、平罗县陶乐镇、利通区金银滩镇、青铜峡市叶盛镇、泾源县六盘山镇、隆德县凤岭乡、沙坡头区镇罗镇、中宁县石空镇开展基层治理规范化试点。全面推行村级组织依法自治事项、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制,规范村级组织机构牌子和证明事项,推行村级基础信息统计“一张表”制度。以1个或若干村民小组为单位划分1个网格,强化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推进村级管理服务精细化。
31.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平台载体。创新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探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创建的新鲜经验,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县级融媒体中心等平台,组织农村党员群众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对象化、分众化宣传教育,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整合文化惠民活动资源,开展全民阅读、文化大篷车、科普大篷车、移风易俗主题巡演、“乡村大喇叭”等主题宣传展演,加大对高价彩礼、厚葬薄养、封建迷信、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常态治理,丰富农村文化供给,传承弘扬新风正气。支持发展形式多样的农民文化大院、乡村舞台,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广泛开展体现农耕农味的文体活动。提升推广乡风文明“积分制”,全区县级及以上文明村、镇占比达到55%、70%以上。
32.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建一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枫桥式人民法庭”。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防范和打击侵蚀农村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强化农村宗教工作治理责任。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行动,深入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加大乡村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加强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和危机干预,提升乡村矛盾纠纷多元化、一站式处置解决能力。统筹推进应急管理与乡村治理资源整合,加快推进农村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建设,指导做好人员紧急转移避险工作。加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加强农村交通、消防、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黄赌毒、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压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责任,严格落实农村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措施。
33.提升乡村治理数字化水平。开展“百万农民数字应用提升”行动,推进乡村“互联网+公共服务”,加快“村村享”、“云乡村”、“慧村”、“美丽乡村”、“钉钉”等应用平台建设,建设一批数字乡村服务站,实现信息发布、民情收集、议事协商、便民服务等村级事务在线运行办理。依托网络电视平台,支持创制乡村振兴、乡村治理电视节目。创建一批数字治理试点乡、试点村。
九、深化农村改革,强化乡村振兴政策保障和制度供给
34.持续推进“四权”改革。推动15个“四权”改革重点县(市、区)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建成并运行自治区用水权确权交易监管平台,到2022年底前实现农业用水权证全部发放。
提升水资源监控能力,加大干渠直开口、末级渠系计量设施改造力度,引、扬黄灌区干渠直开口监测计量率达到95%。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规范终端用水管理。依托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全区统一农村土地市场交易系统,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纳入平台交易,最大程度实现农村土地资源增值。将山林权抵押贷款融资纳入自治区金融支持农业发展范围。探索建立林业资源价值评估和政府回购机制,调动经营主体积极性,实现山林权有序流转。构建自治区林草碳汇计量模型体系,合理确定碳汇交易成本和碳价。
35.优先保障财政投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督,建立“三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压实各级政府投入责任,确保“三农”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制定出台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的考核办法,确保土地出让收益按照规定比例用于农业农村。强化乡村振兴领域项目打捆实施,加大财政资金衔接整合,优化资金调度,集中财力办大事。
36.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对机构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资金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的金融机构,加大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落实更加优惠的存款准备金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打造乡村振兴特色网点,创新适应农业生产周期的金融产品,提高供应链金融服务能力。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小额信贷主责银行制度,实现有贷款需求的农户应贷尽贷。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大力推广整村授信信贷模式,简化在线申请、审批流程,全面推行随借随还,提高普惠金融覆盖率、可得性、满意度。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扩大特色产业农业保险覆盖面,探索建立“政策性+商业性”保险体系。发挥好宁夏农业信贷担保平台作用。
37.强化人才智力支撑。引进培养农业领域高层次学术带头人、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推动高校、科研机构及人员校企、院企产教融合,支持科技人员及科技成果入股农业企业。健全县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评价制度,对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允许农技人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发挥高校涉农专业院(系)优势,加大乡村人才培养。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培育一批“土专家”、“田秀才”。在沙坡头区开展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试点。优化大中专院校学科专业结构,培养乡村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专业人才和乡村建筑工匠、手工业者、非遗传承人等乡土人才。
38.抓好农村改革重点任务落实。继续在平罗县、原州区、彭阳县、灵武市、沙坡头区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延包试点。依法依规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明晰产权主体,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继续实施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稳慎推进平罗县、贺兰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实现形式。深入推进平罗县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集成拓展试点。支持贺兰县、利通区、青铜峡市等开展农村“三资”管理规范化试点。积极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探索构建农民参与产业增值收益再分配的利益联结机制。深化农垦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
十、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
39.建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责任制。制定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完善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综合考评,明确自治区相关部门(单位)推动乡村振兴责任。从严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制,提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综合考评结果在自治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中的比重,对综合考评排名靠前的市、县(区)进行表彰奖励,对排名靠后、履职不力的进行约谈。强化考核结果在选人用人、资金奖补等方面的运用,真正把县委书记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要求落到实处。结合实施“四大提升行动”,落实好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建立乡村振兴分级培训机制,开展“三农”干部“大学习、大轮训”,集中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分管“三农”工作领导干部进行培训,实现市、县、乡、村四级轮训全覆盖。开展“下基层、送政策、办实事、促振兴”活动。
40.强化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全面开展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加强乡、村换届后班子建设。深入开展“一抓两整”示范县乡创建,持续推动落实基层党建“六项行动”各项任务。推动农村“两个带头人”工程提质增效,探索建立带头人选拔、培育、管理机制。加强村级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加强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业务指导、管理考核、全员轮训,充分发挥支持和帮带作用。深入开展市县巡察,做实基层监督,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组织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强化对村干部的监督。
41.建强党的农村工作机构。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三农”工作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等作用,一体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议事协调职责。推进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协调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健全重点任务分工落实机制,重要涉农议题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各职能部门具体执行落实。加强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完善运行机制,强化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促检查等职能。
42.抓点带面推动乡村振兴全面展开。开展“百乡千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在“一县六镇”试点基础上,采取先创建后认定的方式,力争每年创建2个示范县、20个示范乡、100个示范村。鼓励各地组织干部开展现场观摩、交流学习,创建一批乡村发展有特点、乡村建设有看点、乡村治理有亮点的示范典型,营造实干争先、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按规定建立乡村振兴表彰激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