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5/2024-00417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3-11-09 16:2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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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人社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人社局 |
为进一步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管理,加强项目储备,提高项目实施效益,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安全规范高效,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的《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 (国乡振发〔2021〕3号)要求,对照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经县就创局初审论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了海原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入库项目。现将项目予以公告,公告时间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18日(共10天),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与县乡村振兴局或县就创局联系。
联系人:马春林
扶贫监督电话:12317
县就创局监督电话:0955-4012576
附件:海原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项目统计表
海原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
2023年11月9日
海原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建设项目统计表 | |||||||||||||||||||||||
序号 | 一级项目类型 (必填) | 二级项目类型 (必填)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新建、续建、改扩建) | 建设内容 (项目如果使用了中央衔接、自治区衔接、地方债、闽宁资金必须按资金类型拆开描述具体资金其建设内容)除中央自治区衔接、地方债、闽宁资金外,都属于其他资金 | 补助标准 | 项目实施 地点 | 进度计划安排 | 实施单位 | 资金投入和来源(万元) | 受益对象(村、户/人) | 联农带农机制 | 绩效 目标 | ||||||||||
小计 | 财政衔接补助资金 | 中央彩票公益金 | 地方债资金 | 闽宁资金 | 其他整合涉农资金 | 行业部门资金 | 其他资金 | ||||||||||||||||
中央 | 省级 | 市级 | 县级 | ||||||||||||||||||||
一 | 就业项目 | ||||||||||||||||||||||
(一) | 务工补助 | 2024年“点对点”输送转移就业人员交通费项目 | 新建 | 计划提供免费的交通工具,通过家门口到务工地“一站式”服务,解决海原籍务工人员有序返岗、上岗。(备注:就创局向各乡镇提供免费乘坐交通工具外出务工人员花名册,由乡镇审核删除已免费享受点对点输送外出转移就业的脱贫劳动力人员,防止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重复享受) | 1.8-2.8万元/辆、0.028-0.03万元/人 | 全县各乡镇(街道办) | 2024年1月至2024年10月31日 | 海原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 | 130 | 130 | 全县外出务工城乡劳动力2500人 | 带动城乡劳动力务工达2500人以上,户均增收20000元以上 | 通过劳务中介组织或劳务经纪人组织务工人员申请车辆,单位审批,给予“点对点”免费输送,拟免费输送2500人以上,有力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的推进乡村振兴建设。 | ||||||||||
就业 | 2024年海原县劳务交流项目 | 续建 | 1.赴闽考察:组织70名劳务经纪人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人赴福建省开展业务素质提升学习,并在闽开展劳务协作考察,签订意向性用工协议。 2.赴外交流考察:组织100名企业员工代表赴外进行业务交流学习。 3.本地培训:组织170名就业服务人员开展就业创业能力提升暨就业服务人员业务培训班 | 1、赴闽≤6600元/人;2、赴外≤6600元/人;3、本地≤450元/人; | 1.赴闽考察:福建省漳州科技学院;2.赴外交流考察:卡立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总部;3.本地培训:海原宾馆 | 2024年3月至10月31日 | 海原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 | 115 | 115 | 340人 | 提升县内劳务工作者业务能力、拓宽县内劳务经纪人业务范围,帮助县内转移就业人员精准就业,稳定就业。 | 提升县内劳务工作者、劳务经纪人业务能力,保障个人素养有效提升,能够积极主动对接联系务工需求,推动工作进步和发展。 | |||||||||||
就业 | 海原县2024年交通物流产业项目 | 续建 | 扶持脱贫户及监测对象200人驾驶员培训取得B证及以上证照,补贴标准6500元/人,用于发展交通物流产业。 | 6500元/人 | 全县 | 2024年1月—12月 | 海原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 | 130 | 130 | 各乡镇(街道办)脱贫户及监测对象200人 | 带动脱贫户家庭就业达200人,户均增收10000元以上。 | 通过对驾驶员B证及以上培训,带动脱贫户家庭就业达200人,稳定增收,受益人口达500人以上。实施驾驶员培训降低家庭开支成本,有效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 |||||||||||
就业 | 海原县2024年劳务产业补贴项目 | 续建 | 对脱贫劳动力、监测户、搬迁移民(“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移民由乡村振兴局和乡镇确定)和防返贫监测人员按照劳务创收10%给予劳务奖补(精确到百位),享受到户补贴资金的,每户劳务奖补不超过3000元;不享受到户资金的脱贫劳动户、监测户、搬迁移民户,按务工人员每人最高给予3000元奖补,每户最高不超过3人9000元奖补。 | 按照创收的10% | 各乡镇(街道办) | 2024年1月—12月 | 海原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 | 3200 | 3200 | 全县脱贫劳动力、监测户及移民搬迁户10000人 | 带动脱贫户家庭就业达10000人以上,户均增收30000元以上。 | 对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实施务工补贴,稳定外出务工人员收入,促进脱贫户家庭就业收入,防止返贫。带动人数达10000人以上。促进务工人员增收,有效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 |||||||||||
(二) | 创业 | 海原县2024年帮扶车间就业补贴项目 | 续建 | 给予帮扶车间新吸纳脱贫劳动力、监测户、搬迁移民给予最高6个月就业补贴;闽宁科技园6个月最高补贴6600元,其他帮扶车间最高6个月补贴5400元;拟对全县吸纳新增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150人以上, | 闽宁科技园6600元/人,其他帮扶车间5400元/人 | 各乡镇(街道办) | 2024年1月—12月 | 海原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 | 80 | 80 | 全县脱贫劳动力150人 | 带动脱贫户家庭就业达150人以上,户均增收30000元以上。 | 通过对帮扶车间脱贫劳动力150人就业补贴兑付,稳定受益人口达500人以上,带动就近就地就业,促进脱贫户家庭就业收入,防止返贫。促进帮扶车间吸纳新就业人员增收,有效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