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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索引号 640522017/2023-00700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2-04 11:15: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根据区、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及中共海原县委员会办公室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2023年闽宁协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局高度重视,及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项目实施,现对海原县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海原县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实施,项目建设内容为:海原县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采购虚拟化服务器、虚拟化储存器、SAN交换机、管理交换机、核心交换机、堡垒机、入侵防御系统、数据库审计系统等设施设备,该项目于2023年10月13日完成招标,中标企业中移建设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95.6万元,10月25日签订合同,11月14日完成验收,目前该项目建设内容已全部完成并已投入使用。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中共海原县委员会办公室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2023年闽宁协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下达资金200万元,全部为闽宁协作资金。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海原县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累计拨付资金195.6万元,根据《海原县2023年闽宁协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该项资金全部用于海原县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资金执行率为100%。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县财政国库对中央投资及补助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确保专项资金安全完整,依据《海原县2023年闽宁协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将专项资金及时足额拨付至项目单位,加强对项目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督导和检查。项目单位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项目款,严格专项资金发放程序。确保资金发放准确、及时,无违规使用资金现象。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足额落实到位。严格按照《海原县2023年闽宁协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项目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制,本项目资金足额落实到位2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至11月底,实际拨付资金195.6万元,已按照中标金额和政府采购相关要求足额拨付,资金执行率为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县财政国库对中央投资及补助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确保专项资金安全完整,依据《海原县2023年闽宁协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将专项资金及时足额拨付至项目单位,加强对项目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督导和检查。项目单位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项目款,严格专项资金发放程序。确保资金发放准确、及时,无违规使用资金现象。

该项目已按照采购计划和合同要求如期完成,并已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了终验,验收结论合格,现已投入使用。同时,在资金使用方面,严格实行专款专用,完成绩效目标。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海原县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实施,项目建设内容为:海原县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采购虚拟化服务器、虚拟化储存器、SAN交换机、管理交换机、核心交换机、堡垒机、入侵防御系统、数据库审计系统等设施设备,该项目于2023年10月13日完成招标,中标企业中移建设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95.6万元,10月25日签订合同,11月14日完成验收,目前该项目建设内容已全部完成并已投入使用。    

(2)质量指标

该项目已按照采购计划和合同要求如期完成,并邀请相关专家进行了验收,对照项目招投标文件和采购合同逐一核验,其品牌、型号、参数、功能、质量、数量均符合采购要求,验收结论合格。绩效目标值为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3)时效指标

该项目于2023年10月13日完成招标,10月25日签订合同,11月14日完成验收。按合同要求如期完成项目建设内容,绩效目标值为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4)成本指标

该项目资金预算200万元,中标金额195.6万元,项目投资均严格控制在批复预算投资内,绩效目标值为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2、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本项目为医疗服务设施设备项目,是提供健康医疗服务和提高居民健康教育为载体的社会事业项目,是为社会生产和公共生活服务的,是以创造社会效益为主的非生产性建设项目,无经济效益,不作财务评价,只作社会效益评价。

(2)社会效益

本项目的建设是基于海原县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所需设施设备采购需要,是为了满足广大群众就医需求、就医便捷的就医环境,极大的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看病远”等问题,切实提高了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绩效目标值为100%,实际实现情况100%。

(3)可持续影响

项目的建成将极大极大的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看病远”等问题,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就医需求,对整体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绩效目标值为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对海原县县域内基层医疗服务设施建设,使周边居民就医质量得到了极大改善,得到了广大群众和社会的一致好评。我们工作人员通过走访或电话了解居民满意度达到97%以上。绩效目标值为100%,全年实际完成值 100%。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以上项目无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

  

附件:海原县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2日


  

附件:

海原县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海原县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

填报人姓名及电话

李波  0955-4014296

主管部门

海原县财政局

实施单位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资金情况
(万元)

类别

年初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数

执行率(B/A

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200

200.00

100

196/200

98.00%

  其中:福建省财政援助

200

200.00

100

196/200

98.00%

地方资金

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根据公安部《信息化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等级保护相关工作提出的要求,落实等级保护各项任务、提高医院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

已完成竣工验收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备注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支持项目数量

10

1

1

10










质量指标

设备使用率及验收合格率

15

100%

100%

15










时效指标

资金使用率及设备到位及时率

15

100%

100%

15










成本指标

成本控制

10

不超预算

不超预算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所购置设备产生的效益

10

满足医院信息化系统建设需求,同时落实国家安全等级保护指标

满足医院信息化系统建设需求,同时落实国家安全等级保护指标

10










社会效益
指标

所购置设备的服务能力

10

满足并方便海原县人民的整体就医需求,对就医数据提供安全的保障

满足并方便海原县人民的整体就医需求,对就医数据提供安全的保障

10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所购设备使用年限

10

≥5

≥5

10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职工满意度

10

≧95%

≧95%

10



群众满意度

10

≧90%

≧90%

10



总分

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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