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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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640522003/2021-00129 |
文号 |
海财发〔2021〕255号 |
生成日期 |
2021-08-11 15:30: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财政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财政局 |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社)指标〔2021〕198号)文件精神要求,现下达你单位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11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14万元,自治区资金1万元。
此款请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类02款99项“其他公立医院支出”科目。
海原县财政局
2021年8月11日
相关链接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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