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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拨付2017年度乡村两级门诊包干质量考核经费的通知

索引号 640522017/2018-66917 文号 海卫计发〔2018〕290号 生成日期 2018-05-16 00:0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卫计局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厅等部门宁夏创新支付制度提高卫生效益试点项目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09〕244号)文件和《卫计局、人社局关于印发创新支付制度提高卫生效益试点项目< 2016年度乡村两级门诊包干人头费标准>的通知(海卫计发〔201677)文件要求,我县认真组织实施,并取得一定成效2017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社保局相关人员对全县乡村两级门诊包干工作进行了年质量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测算了年考核经费共计5976528元。

现将考核经费拨付给你们,卫生院按规定及时将辖区内各村卫生室经费拨付到位。

附件:2017年乡村门诊包干质量考核经费一览表

 

 

 

 

海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海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5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7年乡村门诊包干质量考核经费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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