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23/2021-00036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1-06-15 10:27: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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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统计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统计局 |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2]为333518人。
二、人口增长
全县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89305 人相比,减少55787人,下降14.33%,年平均增长率为-1.53%。
图1-1 历次人口普查总人口及年均增长率
三、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3] 102663户,集体户2230户,家庭户人口为 322469人,集体户人口为1104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4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81人。
四、民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77252人,占23.16%;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56266人,占76.84%,其中回族人口为255575人,占76.6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37168人,下降32.49%;各少数民族人口减少18601人,下降6.77%,其中回族人口减少18384人,下降6.71%。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全县常住人口包括20个乡镇(甘盐池种羊场、南华山管理处、海城街道办)的常住人口。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