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海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登录个人中心 无障碍阅读 长者版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新闻中心 网上办事 政民互动 走进海原
统计公报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统计信息 > 统计公报

海原县2018年妇女发展规划统计监测报告

索引号 640522023/2019-00038 文号 第四期 生成日期 2019-07-10 11:37: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统计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统计局

妇女的发展与进步、男女平等的实现程度是衡量社会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社会和谐的重要体现。2018年是《海原县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实施的第年,海原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工作,将妇女事业发展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有力的促进了妇女与社会经济同步协调发展。据2018年妇女发展规划统计监测数据显示,全县妇女健康素质明显提升,受教育水平显著提高,妇女在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过程中社会地位不断提升,参政意识日益加强,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不断优化,妇女事业取得全面进步现就全县2018年妇女发展规划统计监测情况报告如下:

一、实施妇女规划”的社会发展环境

经济总量稳步增加。2018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2.68亿元,同比增长1.5%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304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047元,增长7.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511元,增长11.1%。经济的稳步发展,为妇女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经济支撑。

政府财政投入持续加大。海原县委、政府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推进妇女事业发展保障妇女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民生支出不断扩大,医疗卫生经费持续增长。2018年,全医疗卫生支出4亿元教育经费投入显著增加2018年,教育支出10.99亿元同2010年比,增幅达165.45%

人口规模低位增长。截止2018年底,全县常住人口共有10.25万户40.3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2.32万人,乡村人口是28.07万人。城镇化率30.50%。全县人口出生率为18.59‰,死亡率为4.81‰,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3.78‰,同比增长1.96个千分点。全县共有户籍人口13.47万户45.33万人。其中,城镇人口8.44万人,乡村人口36.89万人。总人口中,男性人口23.36万人,女性人口21.97万人,出生人口性别比是100.13(以女婴为100)。其中,育龄妇女(15-49岁)总量为11.39万人,占比25.12%。

民生环境逐步优化。图书馆免费开放城市公园等休闲场所大幅增加;农家书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遍布农村,经常参加社区体育锻炼的人群中妇女占20%。截至2018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3%,城镇污水处理率9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农村饮水安全普及率达98%,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达95%,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8.9%,为妇女健康生活创造了良好环境

二、妇女事业发展现状

在《妇女规划》统计监测体系中,可量化的目标21个,涉及监测指标55个。其中,达到《妇女规划》终期目标的指标48个,占87.3%,未达标的指标有7个,占12.5%。未达标的具体指标有:1.对感染梅毒的孕产妇采取预防母婴传播等干预措施比例87.5%,区目标值是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达到90%以上;2.女性青壮年文盲率7.99%,区目标值是推进扫除青半年妇女文盲工作,女性青壮年文盲率控制在2%以下;3.公有经济企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所占比例20%,区目标值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35%;4.市、县(区)政协委员人数(其中女性)占比是17%,区目标值是自治区、市、县(区)各级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达到25%以上;5.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是21.58%,区目标值是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6.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是0.62%,区目标值是村委会主任中比例达到10%以上;7.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5.6%,区目标值是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75%。

(一)妇女与健康领域

妇女医疗健康服务能力逐年提升。2018年,全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分别达到97.03%、99.98%孕产妇死亡率为0;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率、感染艾滋病孕产妇采取预防母婴传播等干预措施率、孕产妇梅毒检测率分别达到0、100%、100%,产妇孕产期中、重度贫血患病率0.92%;乳腺癌筛查人数达3600人,宫颈癌筛查人数达12505人,较上年均有所提升。乳腺癌死亡率、宫颈癌死亡率均是0。

(二)妇女与教育领域

女性受教育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我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原则,把发展教育作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举措,通过实施教育布局调整、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完善贫困学生资助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有效保障了女性受教育的权利。2018年,我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为82.1%,高于《妇女规划》目标11.1个百分点。小学六年巩固率和初中三年巩固率分别达到了103.8%、99.11%均已超过目标值。女性受教育程度进一步提升,全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为6.55,在园儿童数中女童所占比例达46.26%,小学初中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48.7%,高中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53.65%。女性职业教育和培训不断加强,女性接受高等教育比重提高,职业学校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是45.66%,由就业培训中心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中女性所占比例是39%,在校生性别结构基本保持平衡,女性整体素质和综合素养不断提高。

(三)妇女与经济领域

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广度不断拓宽。我坚持把保障妇女的劳动权利作为促进妇女发展、维护妇女利益的重要途径,通过制定、完善和落实各项就业政策,大力促进妇女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积极拓宽妇女就业再就业渠道,深挖就业岗位。2018年,全女性就业人员9.26万人,占全部就业人员的比重为43.35%,高于《妇女规划》目标3.5个百分点;城镇单位女性就业人员0.96万占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比重是43.64%。全县女性专业技术人员5038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比为38.8%;公有经济企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女性占比为20.2%。全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企业比重达99.0%,进一步维护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妇女参与社会决策和管理领域

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我认真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在培养、选拔和使用女干部的工作中,立于高起点、高标准,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工作力度,不断更新用人观念,拓宽选人视野,放手、大胆培养使用女干部。目前,县党政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达到100%。2018年,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女性占比分别为25.10%、17.00%,党政机关县级后备干部中女性占比22.74%,公务员女性比例28.52%,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21.58%,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0.62% ,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44.83%,女代表和女委员比例继续保持在较高水平,并逐届增长。女性在企业决策和管理中的社会地位充分显现,全、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代表占比为25.0%,企业董事会、监事会中女性人数占比分别为13.0%、26.0%相对往年均有所提升。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领域

女性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健全。2018年底,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3.21万人,其中:女性人数为1.49万人,占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的46.4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8.12人,其中:女性人数为18.77万人,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的49.24%;城镇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0.95万人,其中:女性人数为0.47万人,占全失业保险参保总人数的49.47%;城镇职工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1.3万人,其中:女职工人数为0.47万人,占全城镇职工工伤保险参保职工总人数的36.15%。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总人数是1.11万人,其中女性是0.47万人,占全县生育保险人数的42.34%。

截止2018年,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5.72万人,其中女性2.29万人,享受生活补贴的残疾人8124人,其中:女性为3857人,女性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日益完善。

(六)妇女与环境领域

创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生活环境,提高妇女生活质量,是《妇女规划》的目标要求,也是社会发展进步的标志,减少环境污染、降低水污染对妇女的危害2018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污水处理率逐年提高,分别达到95%、33%、95%;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达95%,高于80%的规划目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8.9%,提前高于80%的规划目标

(七)妇女与法律领域

妇女权益的法律保护日趋完善。我始终保持严防严打拐卖、强奸、强迫妇女卖淫等侵害妇女人身权利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妇女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妇女合法权益得到保障。2018年,全县得到法律援助机构援助的妇女220;有关侵犯妇女权益权利案件数8件;由妇联系统派出的人民陪审员人数38人;办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数905件。共破获强奸案件数3较上年减少4起;受救助(庇护)的妇女儿童人次数1人次;全县未发生拐卖妇女案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案件。所涉案的违法犯罪人员全部受到依法处理。

实施“妇女规划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妇女规划》实施以来,海原县党委、政府紧扣《规划》任务指标,注重采取多种措施,创新思路,积极作为。截止2018年底,我妇女发展规划大领域主要目标执行情况良好,但也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是妇女健康状况有待巩固和提高随着生育政策的调整,对妇女健康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服务环境、服务理念都提出了新的挑战,近年来,《妇女规划》中涉及到妇女与健康的一些指标出现了反。妇女乳腺癌、宫颈癌筛查人数分别为3600人、12505人,较去年均有所下降;孕妇死亡率为0,但从近几年调查数据显示,部分指标总是出现反复波动的现象。

是基层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有待提高。近年来,全虽然加大了女性干部培养力度,取得一定成效但从基层来看任务依然十分艰巨。2018年,全县政协委员女性占比是17%,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21.58%,与25%以上和30%以上规划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各级女干部特别是县、乡、村级女干部配备比例偏低,农村妇女参与决策管理水平偏低。2018年,我村委会主任中的女性比例仅为0.62%,与《妇女规划》10%的目标值有9.38个百分点的较大差距,2020年完成该目标值难度较大

三是妇女生活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大部分农村的卫生状况仍然较差。农村卫生厕所基础设施建设还较薄弱,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率比较低;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仅有5.6%,距目标值75%以上相差甚远。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少数企业在利益驱动下执行工资标准仍然很低;对弱势妇女儿童的社会救助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对策和建议

距2020年妇女规划》终期目标实施不到两年的时间,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2018年的监测结果关注《规划》进展情况要坚持不懈的抓好已实现目标的巩固工作防止出现松动和滑坡现象对于未能如期实现的目标要找出难点抓住重点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解决好关键问题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力争到2020年全面落实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终期评估验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做好妇女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妇儿工委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通过落实目标责任、加强督导等方式,协调解决《妇女规划》统计监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各监测指标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部门统计数据质量监控,开展相关工作总结,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做到数出有源,查之有据。

二是开展查漏补缺,切实抓好重点难点指标的落实。从现在开始,各监测指标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对照《妇女规划》目标责任分解表、统计监测指标表,对标找差,分析梳理,做到领导到位、保障到位、投入到位、督查到位,确保已达标的指标巩固好,避免出现指标回落的情况,对回落的指标要进行认真分析,查找数据下滑的原因,争取早日达标;预期可达标和难达标的指标,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调研,找准问题症结,制定具体措施和实施步骤,确保如期达标。

三是加强部门协作,统一口径保证数据质量。各部门要加强对规划统计监测工作的重视,加大监测评估的投入,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保证上报统计数据与各部门上级数据一致,确保数据统计口径与统计监测口径一致。由于部门统计口径变化,造成2018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5.6%,相对往年数据,出现大幅下降,远低于目标值75%以上。部门应及时建立常规、连续的监测评估制度,全面、动态、真实地监测我县妇女儿童发展状况,对监测统计指标尚未达标的规划目标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加强统计监测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中卫市各部门网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