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23/2018-93428 | 文号 | 海统发〔2018〕51号 | 生成日期 | 2018-12-25 10:2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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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统计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统计局 |
为了做好2018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压实各级统计调查部门职责分工,进一步提升现场登记工作质量,结合历年人口变动调查工作开展情况,特制定2018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职责分工。
一、自治区统计局工作任务及职责
(一)9月底前,参加国家人口变动调查培训会议,制定全区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安排;部署全区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样本核实及更换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提供人口相关资料;组织召开全区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培训会。
(二)10月15日前,导入PDA唯一码,并推送程序包和制度包;组织指导各地PDA“国家统计局终端管理”注册和“人口变动2018”程序安装工作;收集全区行政部门相关人口资料。
(三)10月15日至31日期间,组织实施指导摸底工作;监测摸底进度;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
(四)11月1日至15日期间,现场指导数据采集工作;监测全数据采集进度;利用MDM管理平台向全区注册PDA发送调查业务信息,及时指导调查员现场登记工作;及时分析全区上报数据,解决各地遇到的问题;对全区人口调查工作进行质量控制,并抽取一定比例的小区进行质量验收。
(五)11月16日至20日期间,抽取一定比例调查小区进行复查。
(六)11月21日至25日期间,组织开展国家及省级事后质量抽查工作。
(七)12月至次年1月底,汇总调查数据,推算评估上级数据。
(八)次年2月至6月底,对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工作总结;发布主要人口数据;对调查数据进行分析研究。
二、地级市统计局工作任务及职责
(一)9月底前,督促、检查所辖区域的样本核实工作;协调解决所辖县(市、区)的调查员抽调工作和PDA准备工作。
(二)10月13日前,组织指导县(市、区)统计局抽调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并进行业务培训。
(三)10月14日前,指导各县(市、区)的PDA“国家统计局终端管理”注册和“人口变动2018”程序安装工作;收集、整理行政部门相关人口数据资料。
(四)10月15日至31日期间,实地指导摸底工作;监测摸底工作进度;及时分析摸底数据,对摸底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五)11月1日至15日期间,现场指导调查工作;实时监测、分析本地上报数据进度以及问题;对所辖县(市、区)的调查工作进行质量控制。
(六)11月16日至20日期间,抽取1-2个调查小区进行复查。
(七)次年2月至6月底,发布本地区主要人口数据。
三、县(市、区)统计局工作任务及职责
(一)9月底前,核实样本;抽调调查员、调查指导员和准备PDA设备。
(二)10月13日前,组织调查员业务培训。
(三)10月14日前,发放物资至调查员;统一给调查所需PDA注册“国家统计局终端管理”,安装“人口变动2018”程序;收集整理抽中调查小区所在区域的公安户籍资料、计生台账、疫苗免疫接种情况等相关资料,并发放到调查员。
(四)10月15日至31日期间,实地指导摸底工作;监测摸底工作进度;及时分析摸底数据,对摸底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五)11月1日至15日期间,组织全部抽中调查小区的现场登记工作;组织所辖村、居委会(社区)开展《社区表》数据采集、录入工作;对现场登记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对所有抽中调查小区进行质量控制,抽取1个调查小区进行质量验收。
(六)11月16日至20日期间,组织人员对所有抽中调查小区的重点指标进行复查。
四、乡(镇、街道)统计工作任务及职责
(一)9月底前,核实样本;抽调调查员、调查指导员。
(二)10月13日前,认真组织安排调查指导员、调查员按时参加业务培训。
(三)10月14日前,收集整理抽中调查小区所在区域的公安户籍资料、计生台账、疫苗免疫接种情况等相关资料。
(四)10月15日至31日期间,实地开展摸底工作;监测摸底工作进度,督促调查员当日采集数据当日上报。
(五)11月1日至15日期间,全面开展抽中调查小区的现场登记工作;对现场登记工作的巡回检查指导,督促调查员对每天登记完成且通过审核的调查表使用PDA及时备份并上报,以防数据丢失。
(六)11月16日至20日期间,组织人员对所有抽中调查小区的重点指标进行复查。
五、调查指导员、调查员工作任务及职责
(一)10月13日前,参加调查业务培训。
(二)10月14日前,领取调查所需物资;检查是否已完成“国家统计局终端管理”的注册,“人口变动2018”安装能否正常运行。
(三)10月15日至31日期间,绘制调查小区图;编制《户主姓名底册》;开展人口调查宣传工作;按要求开展调查摸底工作。
(四)11月1日至15日期间,入户开展现场登记,在PDA上采集调查表信息,并核实上报。
(五)11月16日至20日期间,对调查登记工作质量进行全面复查,并结合部门行政记录,对重点指标进行核查。
(六)对完成上报数据后的PDA,及时交县级统计局统一保管,防止PDA丢失后数据泄露。
(七)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各户申报的情况,必须保守秘密。严禁公开个人和家庭的登记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