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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2017年前三季度整体经济平稳运行

索引号 640522023/2017-00160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10-16 00:0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统计局 责任部门 统计局

海原县2017年前三季度整体经济平稳运行

 

今年以来,我县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局,统筹抓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各项工作,积极应对各种困难挑战,有效克服各种不利因素,全县经济保持稳中有进、稳中向好态势。

  一、经济运行情况及特点

  前三季度,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6.54亿元,同比增长7.1%,增速较上年同期加快2.5个百分点,较上半年下降1.9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5.11亿元,同比增长3.6%;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5.97亿元,同比增长7.7%;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5.46亿元,同比增长7.7%。全县三次产业对GDP的贡献率分别为8.0%、46.1%、45.9%,分别拉动GDP增长0.6、3.2、3.3个百分点。

  (一)农业经济趋稳向好。面对上半年旱灾严峻形势,海原县不断加大“压夏扩秋”“稳粮增畜”,千方百计弥补夏粮歉收。全县夏粮播种面积由往年的20.6万亩压缩到15.35万亩,夏粮产量下降1.7%。秋粮播种面积由119.60万亩增加到120.05万亩,同比增长0.4%;产量由18.34万吨增加到19.85万吨,同比增长8.2%。前三季度牛存栏5.00万头,同比下降2.2%,出栏2.56万头,同比增长1.1%,当地牛养殖产业发展趋稳,主要得益于华润集团的帮助和政府的大力扶持。羊存栏58.58万只,同比下降6.6%,出栏41.29万只,同比下降2.0%。

  (二)项目建设稳中提速。我县坚持把项目作为稳增长的关键,项目总量逐月增多、稳中提速。全年计划开工项目130个,前三季度开工102个,开工率78%。前三季度实现固定资产投资59.36亿元,同比增长9.1%,增速较上年同期加快14.6个百分点,较1-8月份加快2.6个百分点。其中,县属投资完成39.96亿元,同比增长0.3%(房地产投资完成8.16亿元,同比增长55.4%;项目投资完成31.80亿元,同比下降8.1%);区属投资完成19.40亿元,同比增长33.3%。从投资产业结构看:第一产业完成投资11.15亿元,第二产业完成投资2.42亿元,第三产业完成投资45.79亿元。

  (三)规上工业增速回落。随着全县规上工业累计基数的不断增加,新入库企业华润风电对全部规上工业的推动作用逐渐减弱。前三季度实现规上工业增加值4.50亿元,同比增长7.1%,增速较上年同期加快5.6个百分点,较1—8月份下降16.6个百分点。实现总产值12.79亿元,同比增长2.3%。分行业产值看,纺织服装、服饰业实现产值0.06亿元,同比下降61.9%,下拉总产值增长0.8个百分点;电器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实现产值6.65亿元,同比下降15.8%,下拉总产值增长10.0个百分点;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实现产值5.93亿元,同比增长37.2%,拉动总产值增长12.9个百分点。

  (四)招商引资成效明显。我县组建10个招商分队,实施县区一体招商,优化招商环境,加强服务保障,促进一批招商项目落地。前三季度共签约项目61个,计划投资101.12亿元,落地开工39个,实际到位资金18.85亿元。其中,江苏振发新能源项目,已全面启动前期工作;闽宁纺织工业园项目,已引进企业7家,部分企业开始员工培训与设备安装;福建纱线布匹生产加工项目,正在进行设备安装;麦勒小家电加工项目,开始试生产;大河源中药材饮片加工项目,正在进行厂房装修和晾晒房建设;岳氏太阳能广告保洁箱及钢结构模块集成房屋项目,目前正在进行试生产。

  (五)财政收支持续增长。前三季度,我县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5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70.4%,同口径增长54.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22亿元,同比下降0.8%(其中,主体税种增值税完成0.36亿元,营业税受“营改增”税制改革政策的影响,同比减收0.51亿元,企业所得税完成0.08亿元);非税收收入完成0.33亿元,同比增长19.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82亿元,同比增长10.8%,其中“八项非营利性服务业财政支出” 实现27.58亿元,同比增支4.2亿元,增长18.0%,对GDP的贡献率为10.4%,拉动GDP增长0.7个百分点。

  (六)消费品市场运行平稳。前三季度,全县实现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91亿元,同比增长7.0%,增速低于上年同期1.3个百分点,低于上半年0.4个百分点。其中,批发业实现零售额3.19亿元,同比增长7.4%;零售业实现零售额3.91亿元,同比增长5.9%;住宿业实现零售额0.03亿元,同比增长11.9%;餐饮业实现零售额0.77亿元,同比增长11.4%。金融存贷持续加强,前三季度,全县实现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90.74亿元,同比增长11.3%;实现各项贷款余额44.68亿元,同比增长27.5%。

  (七)两项收入稳步提升。自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海原县紧抓“有土”、“离土”两篇产业文章,确保户户有脱贫产业,人人有增收路子,同时突出精准投入,确保实现“五通八有”脱贫目标,在一系列有力政策的带动下,全县就业岗位明显增加、农民养殖意愿不断增强、第三产业收入占比有所提高,有效促进了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前三季度全县农村居民实现人均可支配收入4540元,同比增长11.3%。在2016年工资调整、车改及住房补贴发放等有利政策的影响下,全县职工收入得到了有效提高。另外在大县城建设的影响下,县内流动人口增加,城镇居民出租房屋收入及三产收入明显提高,前三季度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15289元,同比增长8.5%。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来看,我县前三季度经济运行保持了了上半年平稳增长的态势,但距离区市要求和全年任务还有一定差距,经济下行压力仍在进一步加大。目前仅有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项指标增速高于全年任务,其余各项指标仍有较大差距,经济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投资结构不够协调。前三季度,全县开工的102个项目中,社会投资项目共有40个,占开工项目总数的39.2%;社会投资额度11.92亿元,仅占总投资的20.1%。产业投资项目53个,投资额度11.61亿元,仅占总投资的19.6%。投资拉动主要依赖政府投资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结构不协调、不平衡。

  (二)项目建设逐渐放缓。受今年8月连续降雨天气影响,部分开工项目实施进度缓慢;进入四季度以后,天气逐渐变冷,有效施工期限缩短,新开工项目逐渐减少,新开工5000万元以上项目仅有2个,在建项目中5000万元以上仅有6个,有效投资总量明显不足,预计新增投资12亿元,距离全年投资任务仍有5亿元左右的差距。

  (三)完成城镇居民收入任务艰巨。对城镇居民来说,工资性收入是海原县城镇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占可支配收入比重的80%以上,主导着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发展快慢,而城镇居民的工资性收入主要依赖于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按照当前工资应发项情况,在没有新增政策性工资情况下,第四季度仅剩4500余元未发放,仍有2600余元的收入差额。

  (四)经济主体规模普遍偏小。截止9月末,全县四上企业仅有27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家,限上商贸业企业5家,重点服务业企业4家,资质以内房地产业企业7家,资质以内建筑业企业6家。27家企业中没有大型企业,中型企业有3家,占总数的11.1%;小型企业有18家,占总数的66.7%;微型企业有6家,占总数的22.2%。

  三、下一步主要措施

  面对当前形势,10月9日,海原县召开了前三季度经济形势分析暨“转作风、抓落实、决战四季度”动员大会,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再梳理、再分析、再动员部署,再掀“四抓四比”双争竞赛热潮,一项一项抓整改、抓落实,决战决胜四季度,确保实现全年预期目标。

  (一)坚持不懈抓项目。加快在建项目进度,将四季度17亿元的投资任务,逐级分解到各项目主管部门,压实责任,倒排工期,加大督查,重点推进西安设施蔬菜基地项目、三塘水库项目、海同高速附属工程、城乡建设、教育卫生文化等方面的65个在建项目。争取新开工一批项目,在加快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争取G341线史店至黑城公路项目、华电新能源李俊堡风电项目、华山路棚户区改造等5个新建项目开工建设。同时,认真做好明年项目的谋划与争取工作,目前,全县初步谋划149个项目,计划投资141亿元,正在对接协调区市有关部门,争取列入区市项目盘子,为明年项目建设做足准备。

  (二)持之以恒抓招商。对已经签约的61个项目,抓对接、抓服务,实行“全程代办”,争取早日落地建设;对正在洽谈的27个项目,抓前期、抓跟踪,争取四季度全面落实一批。不断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库,继续实行小分队招商、县区一体招商,努力形成洽谈一批、签约一批、建设一批的梯次推进格局。同时,全面做好引进项目的服务保障工作,严格落实行政审批目录制、部门代办制、“零”收费制,全力保障江苏振发新能项目今年11月生产加工、闽宁纺织工业园项目明年3月顺利开工,及时解决华润风电、华创风能等企业存在的困难。认真落实自治区“降成本”30条政策,加大对中小企业的帮扶力度,推动形成各类企业相互补充、竞相发展的良好格局。

  (三)多措并举抓增收。以保障农村居民稳定增收、今年3.2万人稳定脱贫为重点,加快华润基础母牛赊销进度,力争完成9000头赊销任务;加快农业产业、脱贫攻坚等方面的项目验收,及时兑付面向群众的政策性资金;加快完善农产品销售体系,做好市场对接、信息服务等工作,促进农产品有序流通;开展农民工工资清零行动,加强劳务技能培训,加大“八项支出”投入比例,确保农村居民转移性、经营性、工资性等主要收入稳定增长。同时,通过争取政策性增资方式,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力争完成今年“两收入”目标。

  (四)对照目标抓考核。认真对照区市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一项一项补短板、补欠账、缩差距,在完成既定任务的基础上,能超则超,能赶尽赶,争取年终考核位次前移。认真对照脱贫攻坚评估验收细则,明确工作重点,压紧压实责任,提前做好国家第三方评估的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评估验收。同时,对四季度各项工作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开展全过程动态跟踪、全方位督促检查,坚持“一月一考评一通报”制度,组织全县上下紧张快干、提速冲刺,确保如期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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