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9/2024-00064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4-06-06 17:14: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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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市管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电梯筑底三年行动推进会暨中高考期间安全保障会
为深入推进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风险防控,避免和减少电梯事故发生,确保我县电梯设备运行安全,保障中高考学子安全用梯。6月6日,海原县市场监管局组织电梯使用及维保召开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推进会议暨中高考期间安全保障会议,共计27名安全总监参会。
会议传达学习了《海原县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中高考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提示》等文件,解读了《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等级》,并安排“安全生产月”宣传及电梯应急演练相关准备工作。
会议要求,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要认真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配齐“三类人”、做好“三件事”、上传“三张表”。一是落实电梯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使用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及时梳理电梯定期检验、维护保养中发现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加强人员培训,积极组织开展电梯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二是提高电梯维护保养和检测质量。维保单位要强化维保人员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严格按照《质量保证手册》规定,对维保现场作业过程进行控制,严禁出现“纸片人”维保、维保数据造假、姓名代签等弄虚作假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应急值守,提高安全处置能力,应急电话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接听,救援人员全天候待命,为中高考期间考生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