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2/2024-00012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4-04-02 09:58:59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发改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发改局 |
为安排部署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深入推进部门联合抽查,着力提升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成效,按照双随机办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我单位2024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随机抽查事项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2024年度将对粮食收购资格的行政检查;对成品粮储存资格的行政检查;对收购、加工、销售粮食的数量、质量、储存安全的行政检查;对地方储备粮数量、质量、储存安全的行政检查;对地方储备粮轮换完成时限、轮换粮食质量、轮换计划调整等方面的行政检查。
二、抽查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抽查原则
随机抽查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提高监管职能、落实严管措施、降低行政成本的原则开展工作。
四、抽查方式
抽查对象的确定: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查。
检查人员的确定:从本单位执法检查名录库中随机选派。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充分认识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深入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会议精神,抓好本系统的监管工作,认真谋划实施,统筹安排,将各项工作要求切实落到实处。
(二)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检查随机抽查人员要严格把握检查标准,统筹兼顾,与被检查单位做好对接。
(三)总结经验,力求实效。要加强监管工作力度,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开公示。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提高,完善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附件:2024年度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