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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县分局关于2021年4月1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 640501012/2021-00458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4-12 09:3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县分局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县分局关于2021年4月1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1年4月12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期为2021年4月12日-2021年4月16日(5个工作日),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联系电话:0955-4013140

传真:0955-4013140

通讯地址:宁夏中卫市海原县政府北街

邮编:75529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环境影响报告表(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可点击内容查看附件)

1

海原县郑旗乡清洁煤配送中心项目

中卫市海原县郑旗乡

海原县郑旗乡宏飞煤业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宁夏汇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月12日

见附件

 

附件:海原县郑旗乡清洁煤配送中心项目(公示本)


附件: 郑旗乡配煤中心-公示本(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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