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2/2020-00025 | 文号 | 海发改发〔2020〕8号 | 生成日期 | 2020-03-26 14:3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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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发改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发改局 |
县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海原县海同路至麻春公路山体滑坡治理工程建设方案批复的函》(海交发〔2020〕2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为保障道路周边居民及活动人群的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同意实施海同路至麻春公路山体滑坡治理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关桥乡(具体依据规划部门统一规划执行)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治理总长0.87公里,并设置路堑挡土墙18米,框架+植草防护522米。设置平台截水沟1580米,坡顶截水沟1000米,每40-60米设置急流槽1处。
三、投资概算及资源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469.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399.4万元,其它费用70.3万元,资金来源:交通厅补助资金。
四、工期安排
建设工期2020年1月至8月。
五、项目管理:请你局严格按照《海原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海政办规发〔2018〕4号)规定,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月13日
(项目代码:2020-640522-54-01-000320)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