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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药监局调研海原县食品药品安全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等工作

索引号 640522019/2022-00032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5-12 12:40:3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市管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自治区药监局调研海原县食品药品安全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等工作


5月11日,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生礼调研指导海原县食品药品安全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基层药品安全监管等情况。自治区药监局综合处、政策法规处、人事与老干部处负责人参加调研。海原县政府副县长马海燕、市场监管局班子成员陪同调研。

调研组先后深入到海原县食品药品安全科普教育基地、海原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指挥中心、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现场查看海原县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基地建设、基层一线药品监管及队伍建设情况,了解宁夏药品智慧监管平台推广运用、“阳光药店”工程建设、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等情况。调研中,王生礼局长一行详细查看了解科普基地建设进展情况,亲切看望药品监管一线工作人员,现场与海原县政府分管领导、市管局局所两级药品监管人员面对面交流,听取了情况介绍、存在的问题以及意见建议。

在实地查看现场和听取汇报后,王生礼局长一行对海原县科普基地建设和药品监管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保质保量建设好科普基地。要以深入推进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为契机,在保证质量前提下加快科普基地建设。自治区药监局将在项目资金、业务指导等方面给与支持,争取科普基地早日竣工验收、早日投入使用,发挥应有作用;二要持续推进药品智慧监管。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应用智慧监管手段,弥补监管队伍力量薄弱、专业人员不足等短板弱项,严格履行药品监管职责,防范化解药品流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三要扎实推进重点监管工作。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和频次,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好“阳光药店”工程。结合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持续督导药品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严格履行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把药品经营质量安全关,确保群众用药用械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海原县食品药品安全科普教育基地是自治区境内首家规模食品药品安全主题科普教育基地,由海原县食品安全委员会规划打造,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基地规划和建设启动以来,得到自治区市场监管厅、药监局、科技厅等厅局和海原县委、县政府关注支持,目前基地建设进入收尾阶段,预计五月下旬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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