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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市管局组织召开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暨政策法规培训会

索引号 640522019/2024-00029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21 14:46: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市管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持续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切实维护药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用药安全。3月21日,海原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暨政策法规培训会,全县各药店质量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传达学习《2024年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王生礼同志在全区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的报告、《关于实施差异化配备执业药师过渡政策》等文件,对新实施《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进行宣贯,通报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风险隐患,并通过案例分析,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两位企业代表负责人及城郊所所长就如何做好药品合规经营与监管工作进行了表态发言。


会议要求,各药品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药品安全质量主体责任,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一要坚持底线思维,提高思想认识。各企业负责人要牢固树立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确保经营合规,坚决守牢药品安全底线。二要坚持风险理念,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各企业要对照药品质量主体责任清单,从企业具体实际出发,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风险,化解风险,把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确保药品安全。三要坚持责任意识,完善管理制度。树立“质量第一”的发展理念,进一步规范药品购进、储存、销售等环节的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切实将责任细化分解,明确人员职责,完善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确保经营达到购进渠道合法、设施设备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台账记录完备、药品质量安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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