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9/2024-00023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4-03-18 10:0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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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市管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年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设立42周年,为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凝聚社会各方力量,营造放心消费环境,3月15日,海原县市场监管局围绕“激发消费活力”主题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形成社会共识、提振消费信心。
在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人陪同下,政府副县长马海燕同志莅临现场指导集中宣传工作,详细询问了我县消费维权工作现状,查看了解打假查劣、消费投诉等情况。县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单位,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企业代表,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设立宣传咨询台,开展了各具部门和行业特色的宣传活动。
县市管局共悬挂横幅16条,发放食品、燃气器具及配件质量、燃气(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常识等宣传彩页15000张,设立咨询服务台8个、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1个,向现场群众宣传科普假冒伪劣产品的危害和辨别方法,并现场解答有关识假维权的问题。一位参与活动的群众表示:“通过聆听讲解,这下我能从外观就分辨出日常生活中哪些是‘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了。你们讲的这些科普很实用,回家后,我要分享给亲朋好友,让他们也避免上当受骗。”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390余人次,当场受理调解消费者投诉8起。
集中宣传活动结束后,将近一年没收查获的食品、药品、化妆品、五金电器、燃气灶具、消防器材等6大类61个品种、货值5万余元的假冒伪劣商品,拉运至海原县垃圾填埋场做了深挖填埋、无害化处理,有力震慑了制假售假违法行为,营造了全社会打击制假售假的良好氛围。
此外,县市管局结合“文明海原 周五有约”“3·15”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开展“学雷锋 文明实践我行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到南苑社区、西湖社区进行现场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彩页、宣传物品,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年报、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等,并结合常见的消费纠纷案例以案释法、现场答疑,引导群众理性消费、合法维权,进一步弘扬了雷锋精神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
下一步,县市管局将继续开展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深入优化消费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激发消费活力,为海原高质量发展贡献市场监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