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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640522019/2021-00408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1-26 10:31:4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市管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扎实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区”全域创建和健康海原建设等工作,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力度,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群众参与和关注支持创建工作,增强公众安全饮食用药意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决定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线上竞赛。现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海原县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知识竞赛

二、主办单位

海原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海原县消费者协会

海原县个体私营企业协会

三、协办单位

海原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四、竞赛内容

此次知识竞赛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应知应会相关知识。

五、活动时间

2021年11月24日00:00至2021年12月15日23:59。

六、竞赛方式

本次知识竞赛采取线上答题方式。竞赛题库设置题目600道,参赛人员可通过点击网址链接(https://e5671823064997.fengchuanba.com/index.html#5671823064997-AL4BSbivx3NCKx4MdShNc2CJSRK80wwG)或扫描二维码进入答题。比赛采取从题库随机抽题方式进行,每人每天有1次答题机会,每次从题库随机抽取10道题、每题10分共100分,分享朋友圈可再获得一次答题机会。题型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和判断题答题时间为每题20秒,多项选择题答题时间为每题30秒,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

六、奖项评定

由答题系统自动评分,按分数从高到低评选出奖项。本次知识竞赛共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50名。

奖品设置:一等奖为价值800元物品;二等奖为价值300元物品;三等奖为价值100元物品;优秀奖为价值50元物品。奖品采取线下自领方式领取。领奖地址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原县老城区文联路金城商厦旁)。竞赛活动联系电话:0955-4012415 ,邮箱:hysgjspg@163.com,最终解释权为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

七、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动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各自实际,广泛发动、积极组织,面向群众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宣传,充分利用微信、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广泛推送,切实让群众充分了解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具体做了什么、做成了什么,引导群众在参与中监督、在共建中共享。

(二)以赛促学,积极宣传。各单位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加强监管人员、食品药械行业、化妆品行业从业人员对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及食品药品知识的学习宣传,加深各行业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要推动竞赛活动重心下移,鼓励社会公众参与,要通过海原政府网、市管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广泛宣传,构筑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三)社会共创,共建共享。广大群众是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督者和受益者,各单位要通过此次活动举办,切实加强我县食品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监管,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公信力。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坚持守法诚信经营,全面履行好主体责任,共同营造放心安全的饮食用药环境。

海原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海原县消费者协会       海原县个体私营企业协会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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