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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普法科普宣传工作 持续提升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 公众知晓率和满意度的通知

索引号 640522019/2021-00310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9-28 16:51:5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市管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是自治区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重要内容。此项工作自2020年12月6日动员部署以来,各成员单位积极作为、扎实工作,推动全域创建取得了一定成效。近期,自治区市场监管厅深入各市、县开展了暗访和调研,指出全域创建工作还存在宣传力度不大、创建氛围不浓、公众知晓率和满意度不高等问题,为切实加强我县食品药品安全普法科普宣传工作,持续提升公众对全域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满意度和支持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把握重点

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到75%以上,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达到80%以上,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到90%以上,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规定的32项指标中的前3个指标(以下简称“三率”),是评价验收创建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关键所在。实现上述3个指标,既要把各项创建任务落实好,也要把具体创建工作宣传好。加强普法科普宣传不是软指标、而是硬任务。各成员单位切实要提高认识,将其作为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加强谋划策划、创新形式方式、务求实际实效,具体工作中要重点宣传以下2个方面:

(一)狠抓主题内容宣传。以《海原县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宣传工作方案》(海食安办发〔2021〕1号)所附31条宣传标语(附件1)为重点内容,突出强化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主题,面向群众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宣传,提高曝光率、扩大覆盖面,通过同一内容的多次反复、重复宣传,推动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在广大群众的脑海中留下深刻印象。

(二)狠抓创建措施和成效宣传。对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总结提炼推进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取得新成效、新变化,形成一批短而精、实而新的政务信息和新闻素材,充分利用微信、融媒体等新媒体平台广泛推送,切实让群众充分了解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具体干了什么、干成了什么,引导群众在参与中监督、在共建中共享。

二、拓宽渠道、营造氛围

全域创建的工作对象重点是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但开展宣传不能仅仅局限于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延伸延展到全社会各个领域,尤其是食、药、械、妆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要确保100%覆盖。要聚焦提升“三率”,统筹用好各类媒体载体,加大宣传品开发制作和推送推广力度,持续推动食品药品安全“五进”(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宣传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到100%覆盖。要协调每家食品经营单位在企业或店内、店外各设置1处“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宣传内容。具体展示位置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指导督查,一要确保展示位置醒目,二要确保展示内容至少能保存至2022年年底。

(二)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企业要做到100%覆盖。要按照企业自愿原则,协调每家零售药店、医疗器械专营店、化妆品经营店(含理发店、美容店等)在其店内、店外各设置1处“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宣传内容。具体展示位置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卫生健康局联合进行指导督查,一要确保展示位置醒目,二要确保展示内容至少能保存至2022年年底。

(三)对医疗机构要做到100%覆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是涉药单位、均是监管对象。市场监管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要协调每个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等基层医疗单位在其室内或室外患者就医必经通道醒目位置设置处1处以上“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宣传内容。二级以上医院要在患者就医的不同区域适当增加宣传展示内容。

(四)对机关和学校要做到“应进尽进”。县食安办督促指导各机关单位,教育体育局负责各学校,采取“上门服务”方式向本地机关单位、学校等机构发放、张贴宣传品,并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等方式,广泛宣传普及药品法律法规和用药安全科普知识。县教体局要加强创建工作动态信息报送,及时向县食安办报送相关工作推进情况信息简报、新闻线索等。食安办整理后每月向区、市食安办报送信息数量保持在1-2条。

(五)对农村和社区要做到“广覆盖”。食安办协调在县城、乡镇驻地的每个居民小区至少设置1处可长久展示的宣传内容;农村要做到每个居民点至少设置1处可长久展示的宣传内容,并借助乡镇“集贸日”等时机,每半年在每个乡镇举办1期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通过食品、药械安全咨询、真假食品、药械辨识、发放宣传资料和举办专题知识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普及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科学合理饮食用药用械用妆知识。

(六)用好户外资源。用好户外资源不是向宣传资源产权单位提要求、派任务,而是要采取协商、租用、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手段,充分利用汽车站、城市中心广场、商业街、宾馆酒店、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牌、主干道宣传栏、楼宇电视、公交车站牌等户外宣传资源,大力度、经常性刊播“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宣传片、宣传画报、宣传标语等。重点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打造“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宣传主题街区、主题公园等方式开展宣传。

三、规范管理、务求实效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普法科普宣传是一项政治性、专业性要求都很高的综合性工作,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经常过问、加强督查指导领导,要明确1名班子成员统筹抓,明确1名干部具体干,确保各项宣传任务落实落地。

(一)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开展每一项宣传活动,创作制作每一件宣传品,从形式到内容,从启动到结束,要都严格进行意识形态审查,切实加强舆情监测和分析判,坚决杜绝出现不符合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的元素因素,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低级红”“高级黑”。要加大宣传经费投入,加强宣传项目实施管理,确保经费使用高效、项目实施有效。

(二)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和全域创建宣传,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举行聚集式活动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要主动加强沟通协调,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得以落实工作要求为名违反市容市貌管理等有关规定,不得变相给村、社区、学校等基层单位增加经费负担和工作负担。动员涉食药单位开展宣传要坚持生产经营单位自愿原则,采取灵活方式推进,不得强行摊派。

(三)要加强考核评价。年内,自治区将组织对我县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的群众满意度、知晓率、支持率3项指标进行抽样调查,调查结果将作为年底考核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依据和评价指标。各成员单位要将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普法科普宣传情况纳入本部门效能目标考核体系,推动宣传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四)要加强沟通协调。各成员单位要围绕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普法科普宣传工作的统筹谋划,及早拟订2022年计划实施的具体宣传项目,要按照县食安办安排部署,尽快拟定本单位具体活动内容和方案,及时与食安办加强沟通,确保各类宣传活动、宣传项目谋定后动,干一件、成一件、见效一件。

请各成员单位将《2022年各市县拟实施的食品药品安全普法科普宣传项目计划统计表》(附件2)于2021年9月29日(星期三)前报县食安办(邮箱地址:hysgjspg@163.com)。

附件:1.海原县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宣传标语

      2.2022年各市县局拟实施的药品安全普法宣传项目计划统计表

                           海原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海原县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宣传标语.docx
附件: 2022年各市县拟实施的食品药品安全普法科普宣传项目计划统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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