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2/2024-00108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4-12-19 15:4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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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水务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水务局 |
为客观公正反映海原县2024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施工的情况,按照《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文件精神,现对我局2024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绩效自评报告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12月28日,共10天。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于12月28日前,向海原县水务局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955-4015392 12317
举报时间:8:30—12:00 14:00—18:00
地 址:海原县黎明路
邮 编:755200
附件:1.海原县2024年农村供水维修工程绩效自评报告
2.海原县2024年西河中型灌区西安镇3万亩现代高效节水农业建设工程绩效自评报告
3.海原县2024年西河中型灌区西安镇3.1万亩现代高效节水农业建设工程绩效自评报告
海原县水务局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