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0/2024-00290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4-07-08 15:4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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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
2024年7月2日-4日经县农经站实地核查,7月6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2024年海原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补充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结果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及分配
(一)资金来源: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安排我县第二批中央财政资金92万元。
(二)资金分配:遴选扶持粮油规模种植单产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4家,验收合格主体每个奖补资金8万元,共计32万元;遴选扶持生产设施条件改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6家,验收合格主体每个奖补资金10万元,共计60万元。通过资格审查、现场核查、专家评审和会议研究程序,按照扶持示范农民合作社数量和示范家庭农场2:1比例原则考量,依据实施主体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序选取10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其中:粮油规模种植单产提升选取农民合作社2家、家庭农场2家,生产设设施条件改善选取农民合作社4家、家庭农场2家。
二、实施项目主体名单
(一)粮油规模种植单产提升
1.海原县智通养殖专业合作社
2.海原县玉强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3.海原县关桥乡小龙家庭农场
4.海原县史店乡金录家庭牛养殖场
(二)生产设施条件改善
5.海原县永宏农机作业专业合作社
6.宁夏海原县志宏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7.海原县万兴达养殖专业合作社
8.海原县腾辉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
9.海原县民丰家庭养殖场
10.海原县红业家庭农场
三、项目实施期限
2024年10月底
监督电话:0955-4011201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