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0/2023-00078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3-03-10 09:55:00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 责任部门 | 农业农村局 |
为客观公正地反映2022年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示范县建设项目资金兑付落实情况,根据《海原县2022年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示范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对2022年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示范县建设项目资金兑付情况公示如下。
1.支付纳入农产品追溯系统的经营主体设备购置补助。投入品和农产品各纳入10家,经营主体配备电脑、打印机、扫码枪、标签等设备,投入品每家购置设备以奖代补1.354万元,农产品每家以奖代补1.522万元,20家共计28.76万元。
2.支付农产品追溯系统网络专线费用。每年1.5万元,与中国电信公司签订合同,每年提供专线网络连接服务。
3.支付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经营主体设备购置补助。共10家经营主体建立基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配备食品安全检测仪、检测剂等设备,每家以奖代补2万元,共计20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3月14日,共5天。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于3月14日18:00时前,向海原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955-4011201
举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地 址:海原县黎明路
邮 编:755299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