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2/2022-00096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2-09-19 16:25:00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水务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水务局 |
根据《关于2022年度整合(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批复的函》(海财函〔2022〕78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22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9月30日,共10天(节假日除外)。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于9月30日18时前,向海原县水务局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955-4015392
举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地 址:海原县黎明路
邮 编:755200
附件:2022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海原县水务局
2022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