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35/2019-00001 | 文号 | 海街发〔2019〕1号 | 生成日期 | 2019-01-03 16: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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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街道办 | 责任部门 | 海城街道办 |
各社区:
根据《关于下达2018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海财发〔2018〕619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发放进行安排,有关发放要求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海城街道办事处2018年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发放领导小组:
组 长:杨 鑫
副组长:田海梅
成 员:王文艺 马存燕 王 福 李风梅 李茂林 齐显玉 李 萍 马占花 马国福
职 责:负责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安排发放工作,张榜公示发放人员名单,按期、足额将资金发放到位,建立全台账信息。
(二)成立2018年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督促领导小组:
组 长:田海梅
成 员:王文艺
职 责:负责核实各村资金发放人员资格,是否存在虚假信息,资金发放前督促各村公示发放人员名单,随后对资金落实情况抽查核实。
二、工作要求
1、本次分配的2018年农资综合补贴资金补贴标准依海财发〔2018〕619号文件规定:旱地每亩补贴23元,水地每亩补贴66元。
2、将农资综合补贴花名册在各社区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并上报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各社区务必尽快将电子文档及补贴花名册上报财政局,经农民补贴网通过“一卡通”的方式全部兑现到农户手中。
3、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结合惠农资金专项整治活动,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扩大补贴标准、范围和对象,不得虚报冒领、不得代扣任何款项。对违反以上补贴政策的相关责任人,一经查实,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严肃处理。
海原县海城街道办事处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