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6/2018-24006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8-05-21 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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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教体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教体局 |
根据中卫市委、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中卫市贫困群众“离土”脱贫扶持政策(试行)的责任分工〉的通知》(卫党办〔2016〕51号)精神和中卫市教育局《关于核实上报建档立卡贫困户及生态移民家庭“离土”在校大学生的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人员发布公告。在现场登记,经各乡镇和县扶贫办双重核查,满足资助条件的有1602人,现将符合条件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至5月2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资助的学生如有疑问请拨打以下举报电话。
0955-4017466 0955-4011929 教体局资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