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原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
2017年,海原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根据自治区农牧厅“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总体方案”精神和“海原县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结合全县农业生产和农机化工作实际,广泛开展政策宣传,严格规范操作程序,着力补贴机具核实,强化补贴信息公开。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不断总结完善购机补贴办法,逐步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充分尊重购机者自主选择权,确保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规范、透明、廉洁实施和强农惠农政策真正落实,并全面完成了补贴工作任务。
一、农机补贴资金规模
2017年全县农机购置补贴(不含机深松补贴)资金规模为550.837万元(中央资金480.7万元,自治区资金70.137万元),其中:自治区农牧厅(宁农计发[2017]26号)文件下达自治区资金70万元;2016年本县结余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80.837万元(中央资金480.7万元,自治区资金0.137万元)。
二、农机补贴落实情况
1、资金使用情况
全年共受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315份,使用补贴资金550.83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80.7万元,自治区资金70.137万元,完成全年补贴资金总额的100%。农机补贴资金全部结算到户,受益农机补贴的农户215户。
2、农机具补贴情况
全年共补贴各类农业机械(具)318台,其中:轮式拖拉机73台、履带式拖拉机14台、翻转犁14台、旋耕机54台、深松机6台、平地机10台、联合整地机1台、根茎类种子播种机11台、免耕播种机4台、地膜覆盖机42台、残膜回收机2台、喷杆式喷雾机7台、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1台、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4台、薯类收获机5台、青饲料收获机4台、割草机4台、捡拾压捆机3台、搂草机4台、果蔬烘干机1台、铡草机32台、揉丝机2台、饲料粉碎机4台、饲料混合机5台、饲料搅拌机11台。
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落实,带动农民投入农机具购置资金1350.68万元,资金拉动比为1:2.45。
附件:2017年海原县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农户信息表
海原县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