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1/2024-00369 | 文号 | 海政干发〔2024〕4号 | 生成日期 | 2024-04-18 11:15: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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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海政干发〔2024〕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海城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张 虎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李 强同志任县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罗玉䶮同志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马俊福同志任县高级中学校长(副科级),免去县体育中心主任职务;
马正当同志兼任的县金融工作局副局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免去李生虎同志县司法局红羊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马卫东同志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卢俊才同志县高级中学校长职务;
摆彦鹏同志试用的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待另行安排。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张虎、李强2名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其任职日期从试用期之日起计算。
海原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