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1/2024-00360 | 文号 | 海政干发〔2024〕3号 | 生成日期 | 2024-04-09 10:1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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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海政干发〔2024〕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海城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郭建巍同志兼任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杨卫国同志兼任县数据局局长;
田进栋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蒙文瑞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兼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原任的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梅海东同志任县水务局副局长;
李万贵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原任的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罗尚东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
张 旭同志任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免去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李文林同志任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原任的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蒲生荣同志任县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原任的县信访局专职副局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陈 伟同志任县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金 明同志任县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免去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马 龙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兼任的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田智宏同志任县公安局草原派出所所长;
邓向鹏同志兼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
何振强同志兼任县数据局副局长;
马忠玉同志兼任县疾病预防控制局专职局长;
刘鹏万同志任县司法局史店司法所所长;
田润同志任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张延斌同志任县政务督办服务中心主任;
张琛琦同志任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局长;
赵志俊同志任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原任的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杨彦宝同志任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主任;
免去李成文同志海兴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长、兼任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罗发强同志兼任的县金融工作局局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田小武同志兼任的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罗永平同志兼任的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免去王刚同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原任的县信访局局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免去马瑞智同志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马源同志李旺镇财经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田智宏、马龙、田润、刘鹏万、张琛琦、张延斌、杨彦宝、梅海东8名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其任职日期从试用期之日起计算。
海原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