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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 关于曹瑾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引号 640522001/2022-00093 文号 海政干发〔2022〕5号 生成日期 2022-04-15 14:15: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政府办 责任部门 海原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海城街道办甘盐池种羊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曹瑾任海城街道办事处主任,免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职务;

张旭任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免去县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王军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免去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田瑞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田治贵任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王刚任县信访局局长;

马俊福任县体育中心主任;

张占成任县公路管理段段长;

李永龙任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县公路管理段段长职务;

免去黎恩生海城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田进生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志春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张旭、王军、马俊福、张占成4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

海原县人民政府

                               202241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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