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1/2022-00093 | 文号 | 海政干发〔2022〕5号 | 生成日期 | 2022-04-15 14: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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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政府办 |
各乡镇人民政府、海城街道办、甘盐池种羊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曹瑾任海城街道办事处主任,免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职务;
张旭任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免去县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王军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免去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田瑞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田治贵任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王刚任县信访局局长;
马俊福任县体育中心主任;
张占成任县公路管理段段长;
李永龙任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县公路管理段段长职务;
免去黎恩生海城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田进生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志春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张旭、王军、马俊福、张占成4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
海原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