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1/2021-00111 | 文号 | 海政干发〔2021〕3号 | 生成日期 | 2021-05-07 18: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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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政府办 |
县人民政府关于李文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甘盐池种羊场、海城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李文林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田志鹏任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副局长;
马阳青任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蒙文瑞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马凯崟任县统计局副局长;
郭亚斌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马学文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县体育中心主任职务;
韩龙任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主任;
蒲成龙任县水务局副局长(挂职);
买成伟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挂职);
马进锋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挂职);
杨彦宝任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挂职);
李华任县财政局副局长(挂职);
免去李文福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胡有武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虎尚琦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武向霞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试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李文林、马凯崟、郭亚斌、韩龙4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县人民政府下发任职通知之日起计算。
海原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