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1/2019-00153 | 文号 | 海政干发〔2019〕11号 | 生成日期 | 2019-09-27 17:3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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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政府办 |
海政干发〔2019〕11号
县人民政府关于张汉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甘盐池管委会,海城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张汉东任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分局局长,免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二级主任科员;
李文福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挂职)职务;
冯彦茂任县政府督查室主任,免去县政府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免去杨建军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李文福、冯彦茂两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县人民政府下发任职通知之日起计算。
海原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