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审计局行政职权事项清单(第一批)
一、其他类别(共1项)
序号 | 职权 名称 | 基本编码
| 职权依据 | 行使 层级 | 行使内容 |
1 | 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的核查 | 0121001000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06年修正) 第三十条 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单位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审计机关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有权对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第571号修改) 第二十七条 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或者专项审计调查时,有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 审计机关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时,发现社会审计机构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执业准则等情况的,应当移送有关主管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 县审计局 | 审计监督对象隶属于县级的审计报告的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