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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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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快B级房屋修缮加固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40522008/2019-00176 文号 海建发〔2019〕256号 生成日期 2019-08-09 09:27: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住建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住建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为做好我县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高质量完成全县危房改造任务,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对全县B级房屋墙体、屋面进行修缮加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精准摸排

各乡镇要参照鉴定结果尽快安排对辖区内砖土木结构的B级房屋进行摸底调查,建档造册。凡是墙体为土墙、屋面漏雨的农户必须纳入修缮加固范围,确保一户不漏,全面修缮。

二、房屋修缮加固方式

各乡镇以村委会为单位组织强有力的施工队开展修缮加固房屋工作,也可以指导农户自行施工修缮加固房屋,要确保修缮加固的质量和施工安全,按时完成修缮加固房屋工作。对墙体出现起包、蜂窝、麻面必须剔除原墙面,用水泥砂浆或长渣泥加固1.5—2厘米,再用0.5厘米白灰抹面,严禁使用涂料涂刷,确保修缮加固的房屋墙体平整,美观;对平整、结实的墙面,只做0.5厘米的抹灰处理;对屋顶漏水的要换瓦或做防水处理。

三、时限要求

9月30日前全面完成任务。

四、资金来源

修缮加固资金(墙面修缮每户1000元、屋面处理每户2000元)由所在乡镇利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费用予以解决。

  

  

  

  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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