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5/2020-00009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0-02-03 11:34:5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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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人社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全县外出务工人员:
新年好!过去的一年,你们告别亲人,远离家乡,在祖国的四面八方,凭胆识闯市场,靠技能行天下,以诚信创事业,用勤劳和智慧实现着自己的梦想,展示了海原人民勤劳朴实的良好形象。
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全县广大外出务工人员能够积极响应号召,主动配合做好防控工作,为守护每一位务工人员和家人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做出了积极贡献。
我县为劳务输出大县,务工人员流动大,传染风险增加,给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带来很大压力。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关键时期。为有效防控疫情,请广大务工人员积极配合,科学应对,群防群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1、已返回务工人员。凡是1月15日以来湖北省及武汉市等疫区来(返)海务工人员,都必须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如实申报登记返回时间和乘(机)车航(班)次,并予以隔离,进行医学观察。其他省区来(返)海人员应主动居家隔离,并向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报告信息,隔离期间不访亲、不走友、不与外人接触,不聚餐聚会,隔离满14天后如无症状可解除隔离。
2、未返回务工人员。留驻务工基地的务工人员要积极与我县各驻外劳务服务中心、劳务中介组织和劳务经纪人沟通联系,调整好心态,勤洗手、勤消毒、常通风,出门自觉佩戴口罩,在当地安心务工、生活,不要急于返回家乡,积极配合当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3、打算返回务工人员。已购买飞机票、火车票、汽车票或开私家车等打算返回的务工人员,为了个人和家人的生命安全,有效降低传染风险,请及时办理退票手续,做好个人防护,不要急于返回,继续留驻务工基地安心工作,避免返程期间感染病毒。
4、县内企业务工人员。县内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县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各项安排部署,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务工人员自我防护意识。加强对务工人员的筛查、登记工作,及时清除生产生活垃圾,做好作业区域和作业设备的消毒工作。务工人员要积极配合所在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个人防护,要戴口罩、勤洗手、讲卫生,人多处、要少去,坚决杜绝走亲访友、串门、赶集、参加聚餐聚会等大型活动。
同时,请广大外出务工人员全面了解疫情可防、可控、可治,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保持正常心态,增强战胜疫情信心决心。让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最后,祝大家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海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