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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海原县汽车驾驶员培训补贴项目闽宁协作社会帮扶资金绩效自评总结报告

索引号 640522015/2024-00452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2-17 18:00:5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人社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人社局

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安排,根据区、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单位实施农业农村局闽宁协作社会帮扶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原县汽车驾驶员培训补贴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

海原县正丰驾校、海原县久安驾校和县外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

三、项目建设内容

根据《海原县2023年闽宁协作社会帮扶资金项目(调整)工作方案》《海原县2024年闽宁协作资金(调整)工作方案》(海政办发〔2024〕41号)文件要求,为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通过培训促进就业,鼓励脱贫劳动力及监测对象积极就业增收,大力发展“海原司机”劳务品牌,针对560名脱贫劳动力及监测对象开展驾驶员培训并取得B证及以上证照,补贴标准2500元/人。

四、项目资金总量

开展海原县汽车驾驶员培训补贴560人,计划投入资金140万元。海原县汽车驾驶员培训补贴项目是闽宁协作社会帮扶资金和海原县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配合实施,因公共示范项目资金只能发放528名脱贫户驾驶员,即此项目资金按照2500元/人标准也只能发放528名脱贫户驾驶员,现已支付132万元,结余8万元上缴。

五、任务完成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驾驶员培训截至12月中旬,共完成驾驶员培训528人,其中海原县正丰驾校培训191人(A照24人、B照167人)、海原县久安驾校培训280人(A照44人、B照236人)、海原县森强驾校培训6人(B照6人)、县外其他驾校51人(A照4人、B照47人)。

(二)项目验收决算情况

驾驶员培训验收会同县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进行县级验收,针对此项目,农业农村局相关部门负责验收脱贫劳动力身份审核,其他有关部门验收培训实施方案、培训人员以及绩效目标等内容。

第一批驾驶员501人,第二批驾驶员23人,第三批驾驶员4人,共三批528人,其中A照72人,B照456人。

(三)资金兑付情况

经就创局10月17日局务会议研究,拨付县内外取得驾照501人,培训补贴125.25万元。

经就创局11月4日局务会议研究,拨付县内外取得驾照23人,培训补贴5.75万元。

经就创局12月12日支部会议研究,拨付县内外取得驾照4人,培训补贴1万元。

综上所述,共拨付海原县汽车驾驶员培训补贴528人132万元,结余8万元上缴。

(四)项目公示公开情况

海原县汽车驾驶员培训补贴项目资金请示、实施方案、培训人员补贴兑付以及绩效目标表等项目实施内容在海原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式,为期10天。

、指标效益情况

海原县汽车驾驶员培训补贴项目扶持脱贫户及监测对象560人驾驶员培训取得B证及以上,补贴标准2500元/人,绩效自评主要从数量指标享受补贴人数、群众满意度开展及对可持续影响力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评价得分高于90分(含90分)的,绩效评级为优;得分在75(含 75分)-90分的,绩效评级为良;得分在60(含60分)-75分的为合格;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县就创局积极采取调查问卷的形式,针对服务对象满意度开展自评,问卷内容涉及政策知晓度、受益群众满意度、公共就业服务群众满意度等多个内容。经问卷调查结果统计,共采集90名服务对象信息,总体受益群众满意度在100%以上。海原县汽车驾驶员培训补贴项目自评得分98.55分,评价结果为优。

、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我局将根据绩效自评结果,指导驾驶员培训学校为驾驶员提供就业岗位,将培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薄弱环节作为改进的方向,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附件:2024年闽宁协作社会帮扶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海原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

20241217日    



2024年闽宁协作社会帮扶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海原县汽车驾驶员培训补贴项目填报人姓名及电话李志忠189****3488
主管部门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海原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
资金
情况
(万元)
类别预算安排实际执行分值执行率得分
年度金额:140.00132.001094%9.43
其中:闽宁协作社会帮扶资金140.00140.00








年度
总体
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海原县2023年闽宁协作社会帮扶资金项目(调整)工作方案》《海原县2024年闽宁协作资金(调整)工作方案》海政办发〔2024〕41号,扶持脱贫户及监测对象560人驾驶员培训取得B证及以上,补贴标准2500元/人,用于发展交通物流产业,增加务工人员收入,提高积极性。受益群众满意度95%以上。


截至12月中旬,完成兑付528人,兑付132万元。有力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值完成值得分偏差原因及改进措施



标(50分)
数量指标
(25分)
指标1:享受补贴人数(15分)560人528人14.12分此项目和海原县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配合实施,因公共示范项目资金只能发放524名脱贫户驾驶员,即此项目资金按照2500元/人标准也只能发放528名脱贫户驾驶员,现已支付132万元,结余8万元上缴。
指标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力有力5分
指标3: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有效5分
质量指标(10分)指标1:补贴对象资格审核规范性规范规范5分
指标2:补贴资金使用合规性合规合规5分
时效指标(10分)指标1:补贴资金兑付及时性及时及时5分
指标2:补贴资金拨付到位及时性及时及时5分
成本指标
(5分)
指标:补贴标准(元/人)2500完成5分



标(30分)
经济效
益指标
(5分)
指标:补贴对象家庭年新增经济收入总额(万元)≧1完成5分
社会效
益指标
(20分)
指标1:补贴对象就业技能和积极性不断增强不断增强5分
指标2:奖补政策宣传覆盖面全县区域全县区域5分
指标3:县域交通物流业发展有效促进有效促进5分
指标4:促进稳定就业和农村社会稳定作用有效发挥有效发挥5分
可持续
影响指标(5分)
补贴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建立完善5分
满意度
指标(10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10分)
指标1:受益群众满意度≥95%满意5分
指标2:公共就业服务群众满意度≥95%满意5分
总分100分


98.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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