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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年海原县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公示

索引号 640522032/2024-00099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1-27 10:25: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残联 责任部门 海原县残联


为鼓励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维护残疾人劳动权益,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实施办法》(宁残联发〔2017〕22号)文件精神,经审核,中共海原县委办等用人单位符合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条件,现将拟奖励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海原县2022年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中共海原县委办公室

2

海原县自然资源局

3

宁夏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海原县2023年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海原县自然资源局

2

宁夏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3

三河镇人民政府

4

海原县残疾人联合会

以上拟奖励单位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拟奖励单位有异议,可通过写信、打电话等方式向海原县残疾人联合会举报,来信请寄海原县残疾人康复中心315办公室,举报电话:0955-4011058。

为便于举报线索调查核实,举报单位或个人须提供具体举报事例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海原县残疾人联合会将组织人员对举报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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