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5/2024-00363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4-11-26 15:1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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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人社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人社局 |
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安排,根据区、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单位实施农业农村局闽宁协作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海原县劳务交流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
1.赴闽考察:福建省漳州科技学院
2.赴外交流考察:卡立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总部
3.本地培训:海原宾馆
三、项目建设内容
根据《中共海原县委员会办公室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2024年闽宁协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党办发〔2024〕9号)文件精神,赴闽考察,组织70名劳务经纪人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人赴福建省开展业务素质提升学习,并在闽开展劳务协作考察。赴外交流考察,组织100名企业员工代表赴外进行业务交流学习。本地培训,组织170名就业服务人员开展就业创业能力提升暨就业服务人员业务培训班。提升县内劳务工作者、劳务经纪人业务能力,保障个人素养有效提升,能够积极主动对接联系务工需求,推动工作进步和发展。实现稳定增收、降低返贫风险,受益群众满意度95%以上。
四、项目资金总量
年初计划培训340人115万元,由于前往闽宁纺织制品有限公司福建总部跟岗学习培训取消,年中调整培训255人69.7万元。该资金属于闽宁协作资金115万元。结算资金69.7万元,结余资金45.3万元,结余资金上缴县农业农村局。
五、任务完成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海原县劳务交流项目培训中期调整为69.7万元,其中赴闽考察:培训48人32.42万元已完成兑付;赴深圳交流考察:培训37人21.45万元已完成兑付;本地培训:培训170人15.83万元已完成兑付。
(二)项目验收决算情况
通过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人社局及就创局县级验收,针对培训方案、培训人数、地点、天数及台账资料进行验收决算,经验收组现场审验符合劳务交流项目合格标准。
(三)资金支付情况
1.赴闽考察,组织48名劳务经纪人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人赴福建省开展业务素质提升学习,经支部会议支付培训48人32.42万元,其中机票费48人18.38万元;住宿2天,6月29日住宿24间、7月5日住宿23间,按照220元/间标准,48人住宿费为1.04万元;培训期间住宿费、餐费、场地费、耗材费、交通费、课酬费及相关教学管理费13万元。
2.赴外交流考察,海原县卡立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组织37名业务人员赴深圳总部跟岗交流学习,经支部会议支付学习37人21.45万元,其中包机37人13.02万元;交流学习期间餐饮、住宿37人7.43万元;机场往返租车2趟,按照0.5万元/趟标准,37人1万元。
3.本地培训,组织170名就业服务人员开展就业创业能力提升暨就业服务人员业务培训,经支部会议支付培训170人15.83万元,全部用于培训费用。
综上所述,共劳务交流项目费用255人69.7万元。
(四)项目公示公开情况
2024年劳务交流项目由我局根据年初项目申报及项目实施方案在海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为期10天。
六、指标效益情况
2024年劳务交流项目针对赴闽考察、赴深圳跟岗学习及本地业务人员培训开展此项目的绩效自评,主要从培训人数、资金实效性及公共就业服务、培训人员满意度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评价得分高于 90 分(含 90分)的,绩效评级为优;得分在 75(含 75 分)-90 分的,绩效评级为良;得分在 60(含 60 分)-75 分的,为合格;得分在 60 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经自评,2024年劳务交流项目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
截至10月中旬,项目完成255人69.7万元,有力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地推进乡村振兴建设。
七、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我局将根据绩效自评结果,通过赴闽考察、赴外交流及本地培训,提升业务水平,积极带动外出务工人员就业,增加务工人员收入,培训发生的实质性效应及培训期出现的薄弱环节作为改进的方向,确保劳务交流取得成效。
附件:2024年闽宁协作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海原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
2024年11月26日
2024年闽宁协作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4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4年海原县劳务交流项目 | 填报人姓名及电话 | 王绍坤 0955-4621030 | |||||
主管部门 |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 实施单位 | 海原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 | |||||
资金 情况 (万元) | 类别 | 预算安排 | 实际执行 | 分值 | 执行率 | 总计得分 | ||
年度金额: | 69.70 | 69.70 | 100.00 | 100% | 100.00 | |||
其中:闽宁资金 | 69.70 | 69.70 | ||||||
专项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
年度 总体 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截至10月中旬,项目完成255人69.7万元,有力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地推进乡村振兴建设。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完成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及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25分) | 培训资金(9分) | 69.7万元 | 69.7万元 | 8分 | |||
培训人数(9分) | 255人 | 255人 | 8分 | |||||
全年带动转移就业人数(7分) | ≥20000人 | ≥25000人 | 7分 | |||||
质量指标 (10分) | 带动转移就业率(5分) | ≥98% | ≥98% | 5分 | ||||
业务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 | 合规 | 合规 | 5分 | |||||
时效指标 (10分) | 资金当年支付率(5分) | 100% | 100% | 5分 | ||||
培训资金使用的及时性(5分) | 及时 | 及时 | 5分 | |||||
成本指标 (15分) | 赴闽培训费用(元/人)(5分) | ≤6600元/人 | ≤6600元/人 | 4分 | ||||
赴外交流培训费用(元/人)(5分) | ≤5500元/人 | ≤5500元/人 | 5分 | |||||
本地培训费用(元/人)(5分) | ≤450元/人 | ≤450元/人 | 5分 | |||||
社会效 益指标 (20分) | 业务学习能力提升的主动性(7分) | 是 | 是 | 7分 | ||||
拓展业务能力提升的积极性(7分) | 是 | 是 | 7分 | |||||
促进培训学员岗位适应性(6分) | 是 | 是 | 6分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5分) | 开展闽宁劳务协作,访企脱岗,充分挖掘就业岗位(5分) | 是 | 是 | 5分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15分) | 培训人员满意度(8分) | ≥98% | ≥98% | 8分 | |||
公共就业服务满意度(7分) | ≥98% | ≥98% | 7分 | |||||
总分 | 100分 | 97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