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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2024年海原县“点对点”输送赴闽外出转移就业人员交通费项目绩效目标表

索引号 640522015/2024-00140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6-28 16:13: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人社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人社局

按照《中共海原县委员会办公室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原县2024年闽宁协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党办发〔2024〕9号文件精神,以“点对点”服务为抓手,通过摸清城乡劳动力出行需求、统筹对接务工地、组织专车接送、跟踪到岗服务等举措,确保外出务工人员有序返岗 、赶早返岗、稳定就业,打通务工人员返岗上岗的“最后一公里”。现将项目绩效表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于7月7日18:30时前,向海原县就创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6月28日至7月7日(10天)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就创局举报电话: 0955-4012576

来信请寄:海原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办公室




海原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

2024年6月28日      




                      2024年闽宁协作资金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海原县“点对点”输送赴闽外出转移就业人员交通费项目

省级财政部门

区财政局

省级主管部门

区农业农村局

资金情况(万元)

下达资金总额

130万元

总体目标

计划提供免费的交通工具 ,通过从家门口到务工地“一站式”服务,解决海原籍务工人员有序返岗、上岗。以“点对点” 服务为抓手,通过摸清城乡劳动力出行需求、统筹对接务工地 、组织专车接送、跟踪到岗服务等举措,确保外出务工人员有序返岗 、赶早返岗、稳定就业,打通务工人员返岗上岗的“最后一公里”。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点对点”输送人数

≥2500人

指标2:“点对点”转移就业人员交通费用

130万元

指标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有力

指标4: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

有效

质量指标

“点对点”资金使用合规性

合规

时效指标

交通费用兑付及时性

及时

成本指标

指标1:车辆交通费用标准(万元/辆)

1.8-2.8

指标2:转移就业人员交通费用标准(万元/人)

0.028-0.03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直接收益对象家庭年新增经济收入(万元)

≥2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解决当地转移就业人员交通费用

有效解决

指标2:就业创业政策宣传覆盖面

全县区域

指标3:促进稳定就业和农村社会稳定作用

有效发挥

可持续影响指标

缓解“点对点”输送转移人员的家庭经济收入成本

有效缓解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转移就业人员满意度

≥95%

指标2:公共就业服务满意度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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