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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2024年海原县劳务交流项目绩效目标表

索引号 640522015/2024-00135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6-28 16:03: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人社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人社局

按照《中共海原县委员会办公室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2024年闽宁协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党办发〔2024〕9号)精神,为提升县内劳务工作者、劳务经纪人业务能力,保障个人素养有效提升,能够积极主动对接联系务工需求,推动工作进步和发展。拟组织70名劳务经纪人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人赴福建省开展业务素质提升学习,并在闽开展劳务协作考察;组织100名企业员工代表赴外进行业务交流学习;组织170名就业服务人员开展就业创业能力提升暨就业服务人员业务培训班。现将项目绩效表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于7月7日18:30时前,向海原县就创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6月28日至7月7日(10天)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就创局举报电话: 0955-4012576

来信请寄:海原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办公室




海原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

2024年6月28日    


            2024年闽宁协作资金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海原县劳务交流项目

省级财政部门

区财政局

省级主管部门

区农业农村局

资金情况(万元)

下达资金总额

115万元

总体目标

1.赴闽考察,组织70名劳务经纪人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人赴福建省开展业务素质提升学习,并在闽开展劳务协作考察。2.赴外交流考察,组织100名企业员工代表赴外进行业务交流学习。3.本地培训,组织170名就业服务人员开展就业创业能力提升暨就业服务人员业务培训班。    提升县内劳务工作者、劳务经纪人业务能力,保障个人素养有效提升,能够积极主动对接联系务工需求,推动工作进步和发展。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培训资金

115万元

培训人数

340人

全年带动转移就业人数

≥20000人

质量指标

带动转移就业率

≥98%

业务资金使用合规性

合规

时效指标

资金当年支付率

100%

培训资金使用的及时性

及时

成本指标

赴闽培训费用(元/人)

≤6600元/人

赴外交流培训费用(元/人)

≤5500元/人

本地培训费用(元/人)

≤450元/人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业务学习能力提升的主动性

拓展业务能力提升的积极性

促进培训学员岗位适应性

可持续影响指标

开展闽宁劳务协作,访企脱岗,充分挖掘就业岗位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培训人员满意度

≥98%

公共就业服务满意度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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