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3/2019-00042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9-10-31 15:45: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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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财政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财政局 |
全国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以来,全县上下高度重视,严格落实,确保各项优惠政策在全县范围内落地生根,切实提高广大纳税人的获得感、幸福感。截止9月底,全县累计减税降费金额4052万元,其中税收减免2619万,社会保险减免1417万,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16万元。
一、税收减免情况
(一)新出台政策减税情况。1-9月份全县新出台政策减税1268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普惠性新增减税951万元,惠及纳税人6000户次;深化增值税改革新增减税194万元,惠及纳税人380户;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新增减税108万元,惠及纳税人2817户次;其他新出台减税政策减税15万元。
(二)2018年中出台减税政策在2019年的翘尾新增减税情况。1-9月份全县2018年中出台减税政策在2019年的翘尾新增减税1224万元,其中:个人所得税第一步改革去年10月1日实施,在今年翘尾减税988万元,惠及纳税人11062户;增值税17%和11%两档税率各降1个百分点,是去年5月1日起实施,在今年翘尾减税87万元,惠及纳税人200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提高至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是去年5月1日起实施,在今年翘尾减税128万元,惠及纳税人131户;其他减税政策翘尾减税21万元。
(三)2018年到期后在2019年延续实施政策新增减税情况。1-9月份全县2018年到期后在2019年延续实施政策新增减税127万元,其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优惠政策减税34万元,惠及纳税人2户;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减税4万元,惠及纳税人1户;其他延续减税政策减税89万元。
二、社会保险费减免情况
(一)2019年新出的降费政策共1120万。主要为降低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和19%统一下调至16%,5月1日起实施,5-9月份全县减免1120万,惠及缴费人92人。
(二)2018年到期后在2019年延续的降费政策共65万。主要为继续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1-9月份共减免65万,惠及缴费人171户。
(三)2018年降费政策在2019年的翘尾减免共232万。主要为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1-9月份全县共减免232万,惠及缴费人130户。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情况
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16万元,主要为7月1日起实施的不动产登记费减免金额,该科目下,截至目前收费25万元,去年同期4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