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9/2024-00237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4-09-14 10:25: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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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自然资源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自然资源局 |
单位全称 | 海原县自然资源局 | 规范简称 | 县自然资源局 |
加挂牌子 | 无 | 单位性质 | 工作部门 |
单位级别 | 正科级 | 岗位设置 | 设岗位50个 |
办公电话 | 0955—4011498 | 负责人 | 李 静 |
办公地址 | 海原县南庄北巷与黎明路交叉口南50米 | ||
办公时间 | 夏季 8:30—12:00,14:30—18:30; 冬季 8:3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主要职责 |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起草全县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