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7/2024-00127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4-09-13 16:58: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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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
单位全称 | 中卫市海原县卫健局 | 规范简称 | 县卫健局 |
加挂牌子 | 海原县疾病预防控制局、海原县中医药管理局 | 单位性质 | 工作部门 |
单位级别 | 正科级 | 岗位设置 | 下设岗位6个 |
办公电话 | 0955-4011806 | 负 责 人 | 张志春 |
办公地址 | 中卫市海原县万福路 | ||
办公时间 | 夏季:8:30-12:00,14:30-18:30 冬季:8:30-12:00,14:00-18:00 | ||
主要职责 | 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市县党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民健康政策,执行国家及自治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拟订海原县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和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统筹规划海原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海原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组织实施海原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组织贯彻国家和自治区爱国卫生政策。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拟订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和资格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提出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保健、科研机构的政策建议。 (九)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和完善计划生育政策的建议。 (十)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一)负责卫生健康宣传促进工作。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交流合作工作。 (十二)负责拟订保障全县干部、人才健康的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并指导落实。负责海原县卫生健康局确定的保健对象和有关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海原县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要宾客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指导海原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海原,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 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 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发改局负责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研究提出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计划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及人口发展规划的衔接配合,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单位)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2)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查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场监管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场监管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3)市场监管局在监管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4)市场监管局会同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