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9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清水河海原段
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甘盐池管委会,海城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清水河海原段综合治理工程是我县重点建设项目,为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海原县清水河海原段综合治理工程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邢连平 副县长
成 员:任广业 发改局局长
田晓育 财政局局长
李 云 交通运输局局长
郑海明 农牧局局长
黄占斌 林业局局长
贾治林 水务局局长
罗成礼 国环局局长
刘风武 住建局局长
杨宝林 公安局副局长
马光智 七营镇党委书记
宋志鹏 三河镇党委书记
马建荣 李旺镇党委书记
张广平 高崖乡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水务局,办公室主任贾治林(兼),负责全面协调项目前期和建设管理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一)发改局负责项目方案审查、审批工作。
(二)财政局负责落实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及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拨付工作。
(三)交通运输局配合设计单位完成项目建议书中涉及道路交通方面的内容。按照项目建议书,负责交通工程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编制,项目申报,争取项目资金,负责项目建设管理。配合做好项目土地征用工作。
(四)农牧局负责项目建设征用农业用地类型的确认,配合做好工程建设用地征用工作。
(五)林业局负责整个项目林评报告编制和报批工作;负责项目建设占用林业用地类型的确认,林评报告编制、林地审批,配合做好工程建设用地征用工作;配合设计单位完成项目建议书中涉及生态绿化方面的内容;按照项目建议书,负责生态绿化工程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编制,项目申报,争取项目资金,负责项目建设管理。
(六)水务局全面协调项目前期和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治理项目建议书编制;作为项目法人,负责河道治理工程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编制,项目申报,争取项目资金,负责项目建设管理;牵头做好项目土地征用工作。
(七)国环局负责项目用地规划调整、土地预审、批复等工程建设用地的报批工作;负责湿地建设项目的争取工作,负责项目建设用地统征。
(八)住建局负责项目规划许可、建设许可手续办理等事项。
(九)公安局负责项目实施治安工作,配合各部门、单位严厉打击违法阻工、乱占、乱建、乱种、乱圈行为,确保项目建设进展有序。
(十)相关乡镇负责辖区内河道砂场、砖场的清理、整治。牵头做好项目建设土地征用分解、青苗补偿、移民拆迁等工作,全面负责项目实施协调工作。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