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清水河七营段河长制机构的通知
各相关行政村:
根据中共海原县委办公室、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党办发〔2017〕128号)文件精神,为了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经七营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七营镇(村)级河长制机构,组成人员如下:
一、镇级总河长、副总河长
总 河 长:马光智 镇党委书记 电话:13723344555
副总河长:王学勤 镇政府镇长 电话:17709561999
二、镇级重点河湖河长
六营沟:王学勤 政府镇长 电话:13519242423
延家沟:祁国福 镇副镇长 电话:13723349666
孔八沟:卢建宏 武装部长 电话:15008636345
三、村级河长
清水河(五营小河队至八营五队):杨志清五营村支部书记) 电话:15008652678
清水河(八营五队至柴梁下川):李文恩八营村支部书记 电话:18295057135
清水河(柴梁下川至盘河二组):万成强(柴梁村支部书记) 电话:13723346823
清水河(盘河二组至高崖一组):杜生学(盘河村支部书记) 电话:18095513533
清水河(高崖一组至高崖二组):马彦江(高崖村支部书记) 电话:15121999838
镇级河长制办公室设在水利工作站,办公室主任由祁国福(兼)任,副主任连金风(联系电话:15009658129),工作人员李亚斌、梁军舰、万成强、吴科、郭宏利、李红宾、张固勇、马国夫及相关村支书主任。
办公室职责:负责相关文件的起草,各相关站(所)间的联系协调,各类会议组织,各类基础数据统计汇总,工作信息的上报等,对河道(水库)进行动态监管。
中共海原县七营镇委员会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