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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清水河七营段河长制机构的通知

索引号 640522037/2017-44288 文号 海七党发〔2017〕278号 生成日期 2017-09-21 00:0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七营镇 责任部门 海原县七营镇

关于成立清水河七营段河长制机构的通知

各相关行政村:

根据中共海原县委办公室、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党办发〔2017〕128号)文件精神,为了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经七营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七营镇(村)级河长制机构,组成人员如下:

一、镇级总河长、副总河长

长:马光智  镇党委书记  电话:13723344555

副总河长:王学勤  镇政府镇长  电话:17709561999

二、镇级重点河湖河长

六营沟:王学勤  政府镇长   电话:13519242423

延家沟:祁国福 镇副镇长    电话:13723349666

孔八沟:卢建宏  武装部长   电话:15008636345

三、村级河长

清水河(五营小河队至八营五队):杨志清五营村支部书记)  电话:15008652678

清水河(八营五队至柴梁下川):李文恩八营村支部书记  电话:18295057135

清水河(柴梁下川至盘河二组):万成强(柴梁村支部书记)  电话:13723346823

清水河(盘河二组至高崖一组):杜生学(盘河村支部书记)  电话:18095513533

清水河(高崖一组至高崖二组):马彦江(高崖村支部书记)  电话:15121999838

镇级河长制办公室设在水利工作站,办公室主任由祁国福(兼)任,副主任连金风(联系电话:15009658129),工作人员李亚斌、梁军舰、万成强、吴科、郭宏利、李红宾、张固勇、马国夫及相关村支书主任。

办公室职责:负责相关文件的起草,各相关站(所)间的联系协调,各类会议组织,各类基础数据统计汇总,工作信息的上报等,对河道(水库)进行动态监管。

 

 

 

   中共海原县七营委员会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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