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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索引号 640522015/2017-01055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12-10 00:0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人社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人社局

近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了解到,今年1月1日起,中卫市所有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统一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这是自2010年新农保政策实施后,中卫市对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进行的第5次增调。增调后,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分别从2016年每人每月145元、165元、130元提高到2017年每人每月165元、200元、145元。

  提高养老保险金标准,是中卫市民生实事之一。市社保局退休人员管理科工作人员李海滨说,养老金增调的背后,是市委、市政府对广大城乡居民老年生活的关心和扶持。同时,也进一步提升广大城乡居民对社会保障的信心。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8.4万人。其中,沙坡头区11.2万人,中宁县10.1万人,海原县17.1万人。全市60周岁以上领取基础养老金的有8.03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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